金絲眼鏡聞言當即大聲道:“你承認本身殺了人,還以為冇有罪嗎?”
“以是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我要求要麼就在本日將此案結束,要麼答應我被保釋。我的發言結束!”
法官大人再揉了揉太陽穴,問道:“辯白方,你又反對甚麼?”
王至道當然不會答應金絲眼鏡將此案廷後。笑話,他現在正在蹲牢呢,廷後一日就意味著他得再蹲牢一日。
王至道淺笑的道:“法官大人,我並冇有否定是我殺了死者井上雄仁,我承認死者井上雄仁是死在我的手上。以是被告狀師冇有需求華侈時候來證明這件事了。”
“錯,我隻是承認了死者井上雄仁是死在我的手上,但我並不以為本身有罪!”
王至道說完不睬會神采發綠的金絲眼鏡,對法官大人和陪審員們道:“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傳聞之前在歐洲,有一種‘決鬥’的風俗,當兩人之間有事情不肯意靠法庭來處理時,就以生命來決鬥,存亡各安天命。歐洲很多聞名的人物,像墨客普希金都死於決鬥當中,而凶手卻能是以逃脫法律的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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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井上雄仁說要給哥哥報仇,以我一個朋友來威脅我和他決鬥,我不得已之下才應戰。當時我隻要一根僅三十公分長的短兵器,而井上雄仁卻拿著一把長度超越一米鋒利長刀,招招要我的命,我為了自保,才失手殺了他。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請你們想想,換成你們身處那種環境下,生命隨時會被敵手奪去,你們還能不自保,還能對對方留手嗎?以是,我這類環境美滿是侵占殺人。在這個天下,不管是那一個國度的法律,對侵占殺人都有必然的答應。貴國的法律上有這一條:當對剛正在停止行凶、殺人、擄掠、綁架以及其他嚴峻危及人身安然的暴力犯法,采納防衛行動,形成犯警侵害人傷亡的,屬於合法防衛,不負刑事任務。以是我的行動是完整合法。我要求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審員,判我無罪!”
法官大人一臉不解,謹慎翼翼的問道:“被告,你是在認罪嗎?”
謹慎翼翼的看了看山口裕仁已經在活力的眼神,金絲眼鏡決計了硬撐到死,就算不能將王至道奉上絞刑台,也要讓他蹲在監獄內裡。因而金絲眼鏡道:“法官大人,既然被告必然要本日結束此案,那我就作陪吧!證人固然不能來,不過我有證據證明王至道是殺了井上雄仁的凶手,請讓我將證據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