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惋惜[第1頁/共3頁]

“應重設端方,潛火隊救火之時,享特權,不受陳規,可橫絕馳過,穿行街道,如果救火之時受傷,則由府衙賣力救治,並賜誇獎、出身,可視環境安排其他職位……”

連坐之法天然是不能鑒戒的,可那幾年也有很多連續公佈的法律,周秦在心中回想了半晌,挑了部分行之有效的,籌算幫著哥哥加添一番。

直到趙顯逼宮那一年,浚儀橋坊走了水,紅光漫天,直燒入了禁宮,燒燬宮殿九百一十楹,田太後強令從內城試行防火保甲法:每相鄰五家為一保,每相鄰五保為一團,今後不管哪一保、哪一團產生火警,都要交出引火之人,如果交不出,同保、同團之人一起承擔任務。這才降落了火警的頻次。

京都府剛收到信,還來不及辦理賑災事件,大學士朱炳的府上就著了火,不但毀屋七十餘間,還延禍鄰居,最後損毀了兩條街,才堪堪把火勢止住。

周秦說著說著,聲音垂垂舉高,先是曉之以理,再是動之以情,她論述當中帶著節拍,情感先淺後深,眼神也越來越亮,整張臉彷彿在發著光。

到了田太後掌政這十年間,固然因為采納了一係列辦法,有了些微的效果,可都城每年產生的火警還是高達數百起。

都城火警越多,需求重修房舍的百姓就越多,布衣畢竟多過富戶,見多了火情,百姓自但是然也會更慎重地挑選製作質料。

周延之點頭稱是。

可這類體例實在過分不通道理,也冤枉了很多人,數月後小天子逼宮,這也成為了討伐她的一樁罪行。

周秦漸漸翻閱著周延之花了十多天工夫做出來的計劃,極驚奇於自家哥哥在總結事物規律上的天份,她揣摩了半晌,問道:“哥哥有冇有想過在坊巷間設軍巡鋪屋,夜間巡查,再於高處設置望火樓?”

“水火無情,既要讓人捨命救火,就要幫人把前後事情都辦理好了,我傳聞去歲在保康門邊上有屋舍著火,潛火隊吃緊去救,卻因在半路未曾讓道給某位朝官,救完火後,被罰了一個月的俸。民讓官、低讓高確切是平常的禮規,可這類危急之時,如何還能墨守陳規?”

如許好的女人,不管品德、長相、性子都是頂尖的,又邏輯周到,胸懷見地比起那些個以才調卓著著名的臣子也不遑多讓,如何能嫁給鄭鈐阿誰紈絝呢?!

周秦見周延之如有所思,又道:“我聽聞古人救火,若火勢太大,就隻能以牲口皮縫合為袋,貯水三四石,使三五力士持袋口,向火放水滅之。可如果火勢太大,則無人可近,隻能遠遠以水傾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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