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王細言相告。”項燕不解。他不知熊荊是不是真的不但願各縣邑軍隊設備火炮,而是想本身一小我獨占這類雷霆神器。
“臣覺得六馬可也。”鄂焯答道,“步兵炮全重一千八百……”
“再則是,與其火炮射出炮彈,便不如士卒投擲炮彈。”熊荊提及了另一種體例。“以生鐵罐裝入數斤火藥,燃燒後擲於敵陣當中,此可破陣也。兩軍對壘,所求者不恰是破陣?”
這就是說,一匹體重三百公斤的狄馬,在普通挽力下,其挽重起碼隻能達到兩百二十五公斤,普通也就是兩百五十公斤。行列重量一千九百公斤的十二磅需求四駢八馬拖曳,而六馬拖曳的四輪馬車,因為草地阻力的係數實測達到零點一五,故而挽重不能超越一千八百公斤,減去五百公斤的馬車,草地上六馬能拖曳的重量最多也就是一千三百公斤。
項燕是明白人,他並冇有受大炮開仗的影響,隻點頭道:“確可如此,但是鐵罐燃燒不便。”
現在印度並不出口硝石,如果楚國決計尋覓硝石,火藥的奧妙是否會被印度人堪破?或許最好的挑選還是智利阿塔卡馬戈壁,又或者某個不著名的、枯燥熾烈的海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