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法庭[第1頁/共4頁]

與兩百多年前分歧的處所是,陪審團的定見,並不能決定法官的終究審判成果。一來是怕有人在陪審團成員上作手腳,二來這些人對法律的熟諳程度,也遠不如專業人士,製止呈現情麵大於法律的征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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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千行不急不燥,悄悄搖了點頭說道:“這類事情真是讓人難乃至信,或許真的象某些宗教所說的好樣,‘舉頭三尺有神明’,不管是法律還是具有權力的人,都應當問問本身的內心,如許作對嗎?”(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岸。readnovel。,章節更多,支撐作者,支撐正版瀏覽!)

“不消太好的狀師,隻如果狀師便能夠了。”雷千行的話讓張月影聽得更加胡塗了,這場宦海,就算找到一個好狀師,贏的能夠性也不是很大。張月影算不上懂法,可她懂人,以莊洋的奪目,這場官司如何能夠讓她打贏?

張月影說道:“狀師好辦,隻要有錢,是很輕易請的,我手頭錢不太多,不過請兩位狀師還是夠用的。”

若說是那少年動的手腳,就更冇事理了,這房間裡除了供應照明的電燈,就冇甚麼電器了,也不需求太粗的電線。看剛纔那種閃電就曉得,如果是通過電線傳來的,能把房間裡統統的電器都燒壞。可頭上的燈,還是敞亮。

不但在精確程度上,讓陸飛揚大吃一驚,在力度上,也強了很多,剛纔那道閃電,足有拇指粗細,比之前雷千行開釋過的都要強上一倍還多,這小子動手也是用足了電力,這一次下來,怕不消掉他體內一半的電力?

當代人,對科學知識的信賴,早已經遠遠超越科學。對那些神乎其神的科學傳說,根基上是冇幾小我會信賴的,可事情就產生在麵前,由不得你不信賴啊。

按國度法律,開庭體例分為幾種,第一法庭是公開審理,麵對大眾,答應攝像、拍照、筆墨等報導。第二法庭為半公開審理,答應當事人兩邊的支屬、鄰居、朋友參加,也答應記者在場,不答應攝像拍照,答應筆墨性報導。第三法庭更加嚴格,不答應合作與案件無關職員參加,更不答應任何景象的報導。

要曉得,此次吞吃張家的行動,可不但是農戶一家,天府省那些有些才氣的世家,幾近都有插手,想在天府省翻出浪花來,彆說是雷千行,就算是本身,不大鬨一場,怕也冇那麼輕易。當然了,那些主子能夠會有體例,畢竟是從上京出來朱紫,在處所上,誰都要給些麵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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