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期所寫的小說,漢人皇朝的正統看法很強。到了前期,中華民族各族一視同仁的看法成為基調,那是我的汗青觀比較有了些進步之故。這在《天龍八部》、《白馬嘯西風》、《鹿鼎記》中特彆較著。韋小寶的父親能夠是漢、滿、蒙、回、藏任何一族之人。即便在第一部小說《書劍恩仇錄》中,配角陳家洛厥後也對回教增加了熟諳和好感。每一個種族、每一門宗教、某一項職業中都有好人好人。有壞的天子,也有好天子;有很壞的大官,也有真正珍惜百姓的好官。書中漢人、滿人、契丹人、蒙前人、西藏人……都有好人好人。和尚、羽士、喇嘛、墨客、軍人當中,也有各種百般的本性微風致。有些讀者喜好把人一分為二,吵嘴清楚,同時由個彆推論到全部群體,那決不是作者的本意。
“金庸作品”新序
我寫這套總數三十六冊的《作品集》,是從一九五五年到七二年,前後約十5、六年,包含十二部長篇小說,兩篇中篇小說,一篇短篇小說,一篇汗青人物評傳,以及多少篇汗青考據筆墨。出版的過程很奇特,非論在香港、台灣、外洋埠區,還是中國大陸,都是先出各種百般翻版盜印本,然後再出版經我校訂、受權的正版本。在中國大陸,在“三聯版”出版之前,隻要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一家,是經我受權而出版了《書劍恩仇錄》。他們校印當真,依足條約付出版稅。我依足法規繳付所得稅,餘數捐給了幾家文明機構及支助圍棋活動。這是一個鎮靜的經曆。除此以外,美滿是未經受權的,直到正式受權給北京三聯書店出版。“三聯版”的版權條約到二〇〇一年年底期滿,今後中海本地的版本由廣州出版社出版,主因是港粵鄰近,停業上便於相同合作。
小說寫一小我、幾小我、一群人、或成千成萬人的脾氣和豪情。他們的脾氣和豪情從橫麵的環境中反應出來,從縱麵的遭受中反應出來,從人與人之間的來往與乾係中反應出來。長篇小說中彷彿隻要《魯濱遜漂流記》,才隻寫一小我,寫他與天然之間的乾係,但寫到厥後,終究也呈現了一個仆人“禮拜五”。隻寫一小我的短篇小說多些,特彆是近代與當代的新小說,寫一小我在與環境的打仗中表示他外在的天下、內心的天下,特彆是內心天下。有些小說寫植物、神仙、鬼怪、妖魔,但也把他們當作人來寫。
翻版本不付版稅,還在其次。很多版本粗製濫造,錯訛百出。另有人借用“金庸”之名,撰寫及出版武俠小說。寫得好的,我不敢掠美;至於充滿無聊打鬥、色情描述之作,可不免令人不快了。也有些出版社翻印香港、台灣其他作家的作品而用我筆名出版發行。我收到過無數讀者的來信揭穿,大表氣憤。也有人未經我受權而自行點評,除馮其庸、嚴家炎、陳墨三位先生功力深厚、兼又當真其事,我深為拜嘉以外,其他的點評多數與作者原意相去甚遠。幸虧現已停止出版,出版者報歉補償,膠葛已告結束。有些翻版本中,還說我和古龍、倪匡合出了一個上聯“冰比冰水冰”征對,真恰是大開打趣了。漢語的春聯有必然規律,上聯的末一字凡是是仄聲,以便下聯以平聲末端,但“冰”字屬蒸韻,是平聲。我們不會出如許的上聯征對。大陸地區有許很多多讀者寄了下聯給我,大師華侈時候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