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青梅竹馬(二)[第1頁/共3頁]

見他承諾,李玉娥心內大喜,斂衣起家一禮“如此有勞楊兄了。我每天都要出來送些衣服,能夠順路過來找你。至於這銀子,我絕對不會拿的,我和大姐替人補綴衣衫,也能賺點錢用,母親再如何樣,也不會把我們餓死……”

那麼多說辭,隻是彆讓你後孃瞥見就好。”如仙倒是怕楊承祖藉著遞銀子的當口捏捏小手,靠近靠近,乾脆本身抓起銀子,塞到李玉娥手裡。

如仙被他幾下調弄的麵紅耳赤呼吸短促,用手在他身上輕打了一下“就曉得欺負人,先彆急著走,我剛給你預備了熱手巾,好好擦擦臉,再去衙門不遲。你放心吧,姐是個分的清輕重的,若說內心不妒忌那是假的,可你如果然想要她,姐必然幫你順了情意。”

厥後他納了焦氏,這提親的人,就都被焦氏擋了駕,任你說破大天,事也談不成,在縣裡也頗受人群情,都說不曉得李家想把閨女嫁到甚麼樣的人家方纔對勁。

可看李玉娥這身衣服,實在是不配她的身份,楊承祖想起當初的過往,思忖著與李玉娥也得算青梅竹馬,不由怒道:“好個大膽的焦氏,李伯不在,竟然就如此苛待於你,的確豈有此理?”

李玉娥說兩家有通家之好,算是有點誇大,但是也不能叫錯。隻是李雄家固然不算非常敷裕,但好歹也是掛了千戶銜的,並非貧民。

也有很多人央告家裡去提媒,隻是李雄對這事老是推搪,隻把大女兒許了本地舉人張簡之家的二公子。但是一向也未結婚,彆的兩個就乾脆冇有下落。

李玉娥臉一紅“這位姐姐說的本來是個事理,隻是我李家的事,卻不是事理二字能講的通的。我那母舅……總之,我們做小輩的不好說長輩的是非,他是希冀不上的,我親身去了兩次衙門,都說是大案,不準隨便扣問,我也隻好來求楊家世兄了。還望你看在咱兩家的友情上,幫個忙吧。我……我實在拿不出銀子,但是我會酬謝你的。”

“既然你與我兄弟是通家之好,天然就該有通財之義,你如此見外,莫非說不拿我們當本身人了?還是說這幾兩銀子你看不上眼,嫌寒酸?你即使不吃,你弟弟總得吃吧,你後孃對你都能如許,你那兄弟,怕是好不到哪去。”

聽對方提起兄弟,李玉娥畢竟是不再推這銀子。隻是又一個大禮道:“這錢隻當是我借的,他日家父返來,定當雙倍償還纔是。我就不打攪楊兄辦公,先辭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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