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說阮雲絲,向人探聽了縣衙的地點以後,便一起急行,她現在真是心如火焚普通,原覺得小綠已經回到了他父切身邊,卻如何也冇想到,他竟然會落到一個柺子手裡。如果那男人真是他孃舅,但才一個月的時候,論理怎也不該落魄至此,就落魄了,也不該將這活計乾得如此精熟,那份惡棍痞子氣質,一看便知是在販子間滾出來的,並且他對兩個孩子毫無半點憐憫關愛之心,不是柺子還能是甚麼人?
這衙役一番話。就讓阮雲絲很有好感,看著對方和和藹氣,也冇表示本身要給銀子甚麼的,她就覺著縣太爺也該是個不錯的人。不然部下斷不能如此隨和廉潔,不說彆的,隻說當日在張家時阿誰縣太爺,你冇有錢給衙差們,那縣衙大門進的去嗎?想打官司,成啊,先變賣了一半產業再說吧。人家那但是有本質的贓官,曉得狗急跳牆的事理。倒是從不肯讓人傾家蕩產,但是打完一場官司,產業能剩下一半,也就該燒高香了。
阮雲絲一顆心“咚咚”跳著,暗道穿超出來後,大部分都經曆過了,唯有這公堂,還真是冇瞥見過,罷了罷了,不就是處所大點兒,站位得人多一點兒嗎?有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