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幼兒園被門生家長告了。”丁維娜一五一十奉告金小田,不她班上,彆教員班上出事。上課期間小朋友甲和乙玩鬨,小朋友甲一屁股坐小朋友乙左手上。小朋友乙早晨回家嚷手痛,家長帶孩子去了病院,發明左手小指骨裂,

孩子間事,家長不怪小朋友甲,隻怪教員冇看好孩子,和狀師谘詢後把教員和幼兒園一起告上了法庭。收到傳票後園長不知所措,丁維娜趁機想幫表妹先容買賣。

黎正不懂車,不過這車看上去確切值,起碼九成,不曉得本來車主是不是為了換車才淘汰本來。他衷心腸讚了幾句,不過來來去去就是“這車不錯”,“挺值”。

但李周不由敏感地想到,她們這是感覺……我是多餘人?

“法律規定,無民事行動才氣人幼兒園、黌舍或者其他教誨機構學習、餬口期間遭到人身侵害,幼兒園、黌舍或者其他教誨機構該當承擔任務,但能夠證明到教誨、辦理職責,不承擔任務。”金小田解釋給丁維娜聽,“小朋友乙才四歲,是幼兒,屬於無民事行動才氣人。上課期間,教員應當預感到小朋友打鬨結果,不能光用口頭叫停,必須采納辦法將兩個小朋友分開。而幼兒園冇到對教員教誨、辦理感化,遵循侵權任務法該當承擔任務,要對受傷小朋友甲停止補償。”

“不測變亂,有甚麼任務?”丁維娜不明白了。

“農學。”

“我揹著他改了誌願。”早曉得犟不過就不犟了,金小田也感喟,白折騰,還背上個援助生名頭。司法測驗也是,本覺得頭兩年考不過,老爹也該歇了這條心,誰猜獲得第三年他竟然會盯著她複習。揹負第三次複考壓力,她差點又要當一次,運氣好,方纔過。

一個女孩子學這個,馬主任無語了。他當年從戎是為了擺脫鄉村出身,到城裡吃公家飯,公然種田大戶家出來孩子思惟不一樣,“你不嫌種田苦?”

馬主任驚奇地抬起兩條眉毛,“填誌願時候你們冇籌議?”

見金小田肯聽,馬主任來了勁,“歸正你不缺錢,不如多接點法律援助案子來打。早吳狀師剛事情時,差未幾包了統統法律援助案子。一件隻要兩百元,彆人也不跟他搶買賣,時候一長經曆有了,勝率高了,他才成為著名大狀。”

明知必然會輸官司,該如何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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