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究,走到了第九十九步,我憋住了一口氣,手中悄悄捏了一枚鎮字訣,邁出了最後一步,然後,緩緩轉頭......
實在我曉得本身一定能追上,隻是一種下認識的行動,當我跑到那路燈下的時候,黑影早已經落空了蹤跡,再也冇有半點影子了。
隻是可惜了,她如果站在那邊,我說不定還能對她動一下心,可她這麼倒著從路燈上趴下來,毫無活力的看著我,活脫脫就像一個半夜凶靈,而手上的指甲又尖又利,足有寸許長,竟深深的抓入路燈燈杆裡,讓人看了,內心毛骨悚然。
很快,我就做好了戰役籌辦,和她對峙起來,而這黑衣女愈發凶狂,呼嘯不竭,活像一隻小貓遇見傷害的表示,我有點迷惑,我看起來莫非很傷害麼?
我心中一驚,忙退了兩步,定睛看去,就見那路燈上麵公然有一小我,緩緩的從上麵倒著趴下來,此人長髮倒垂,麵無神采,玄色的瞳孔擴大,射出冰冷的目光,死死的盯著我。
既然追不上鬼,那就抓緊把那小我送到病院吧,當然救過來的能夠性根基是零,但也不能讓他在這裡暴屍街頭。
我正想到這裡,火線數十米處,俄然黑影再閃,這一次我集合了全數精力,運足目力去看,就瞥見火線那影子身後留下一道淡淡的陳跡,我明白了,這並不是瞬移,而是高速挪動所形成的殘影。
這聲音隻收回一半,便戛但是止了,就像是被甚麼東西俄然打斷,我心中一動,當即回身,恰都雅到阿誰醉鬼正靠在牆壁上,身材軟綿綿的,貼著牆壁往下癱倒。
我一拍腦門,有些明白了,阿誰小偷絕對不是淺顯的小偷,這一次也絕對不是偶爾事件,他清楚就是想把玄色卡片偷走。
這個說法的解釋是,正著走路,鬼比人快,但倒著走路,人比鬼快,走到一百步的時候,隻要一轉頭,就能瞥見鬼。
我悄悄警戒,腳步也放緩了,大抵是讓伊勝給折騰的,我現在瞥見月光就想起他來,而這偏街陋巷內裡,俄然呈現一小我,奔著我走來,不會又是他吧?
當下,我緩慢的把擺佈腳的鞋反穿,轉過了身子,發展著今後走去。
不過我這個彆例,倒是從網上看來的,說是半夜半夜的時候,雙腳倒穿鞋,然後發展著沿牆根行走一百步,就能追上前麵的鬼。
詭異,太詭異了,就算此人會武俠小說裡的輕功,也不會有這麼變態,這底子就不是正凡人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