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禁忌的法則[第2頁/共5頁]

這讓我們都非常奇特,不過也暗呼幸運,人越少住的越舒坦,想必是招生量不敷,連宿舍都住不滿人吧。

但是看著看著,我卻俄然在這妖鬼篇當中,鮮明看到了一個名字。

想到這裡,我不由渾身打了個寒噤,這麼險惡的事情,我竟然會胡想結果好不好的題目,呸呸。

看著一個個的忌諱,我不由心驚肉跳,真是想不到本來世上的忌諱之事竟然有這麼多,難怪小的時候,爺爺老是不準我這不準我那,現在想起來,本來那些真的都是忌諱。

現在想來,想必馬九也是趁陰煞之氣濃烈的時候,纔會上山掘墳挖骨吧,如許煉骨的結果,會不會是會更好一些呢?

凡草木植物為妖者,若用心修行便罷,若為害,鎮之,再為害,殺之。

我選的專業是書法篆刻,到了講堂才曉得,本來這個專業公然夠冷門,連我在內一共才十八人,並且清一色是男的,就連教員都是禿了頂的老頭子,姓張,整天卡著個老花鏡,點頭晃腦的給我們講籀文和小篆的由來,魏碑和隸書的辨彆。

連續翻了幾頁,我俄然看到了一條記錄,是關於中午莫要去田野的忌諱,我心中一動,忙細心看了起來。條記內裡寫的實在也很簡樸,正中午乃是凶時,因中午三刻陽氣最烈,古時的斬犯也均在此時斬首殺頭,以是凶煞之氣也是最烈。而田野人氣不敷,陽氣希少,中午三刻恰是遊魂出冇的時候,若正中午單獨跑去田野,受凶煞氣衝撞,就會輕易碰到傷害。

讓我驚奇的是,在這忌諱條記裡先容的除鬼體例,並不是像我心中所想的,操縱韓家禁法,像爺爺那樣硬碰硬的去撤除,而是從本源處理,化解鬼怪的怨氣和執念。

再翻開條記第二頁,上麵用小楷記錄著:明嘉靖二十五年,江浙有水怪反叛,傷人甚多,漁民因有忌諱,懼水怪抨擊,不敢救。韓氏先祖親往,三日,擊殺水怪於岸。誡公眾曰:水怪者,水鬼怨氣所化也。若見死不救,則水鬼愈多,救之,則永除水患。因懼惡而置天道於不顧,為義者所不取也。救人便是救己,牢記。人間忌諱浩繁,然有所為,有所不為,善惡在乎一心。

比如,從這內裡,我看到了高中時茶館中所碰到的鄙吝鬼,條記裡所記敘的是,鄙吝鬼,乃是貪婪而又吝嗇之人的執念所化,對於它們的體例,就要從底子做起,讓遇鬼之人散財免災,廣為佈施,以大氣化解吝嗇,以豁達麵對貪婪,鄙吝鬼見之必定羞慚,輕者撤退今後不再上門,甚者直接頓悟,魂消魄散,再入循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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