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二:米蘭進入房間時凶手方纔分開。這類假定能夠很好解釋米蘭如何逃脫被殺。那麼,她進入房間後又乾了甚麼?她看到了弟弟被殺的可駭氣象嗎?然後她做了甚麼?她逃脫了嗎?
“你以為案發時她是不是就在現場……”陸小棠後半句說不出來。……她親眼瞥見本身的弟弟被殺死……
她究竟看到了甚麼?
她當時麵對的方向是那張人皮娃娃安坐的轉椅……
她在想著甚麼?
慕容雨川冇有答覆。這個題目很難答覆。
陸小棠身子一震,看著慕容雨川。
就在案發的四五個小不時候裡,存在著起碼兩種能夠。
慕容雨川接著說:“彆的一個足跡前腳掌壓痕重於後腳掌,前尖挖痕比較大,步距非常窄,是一個孩子。不會超越十五歲。”
慕容雨川點頭。“被害人的腳長與這雙足跡不符。這雙腳約莫34碼,較著比被害人大。身高約莫在145cm到155cm之間。是一個女孩。”
實在底子用不動技術鑒定陸小棠就能必定,阿誰鞋印就是米蘭的。一個在案發後昏倒在案發明場樓下的女孩,重新到腳渾身血汙,不管誰都不會以為她跟本案無關。但題目是,甚麼乾係?
慕容雨川有一件事冇有奉告陸小棠,他在案發明場拍照時,在安排人皮娃娃阿誰房間裡,瞥見地上、牆壁上濺著血跡。明顯那邊就是凶手殺死被害人的第一現場,然後才把屍身搬運到衛生間裡剝皮,洗濯。他在正對著轉椅的牆角發明瞭五枚血足跡。此中兩枚是女孩的足跡。
假定一:米蘭進入房間時正巧碰到正在作案的凶手。疑點是,凶手為甚麼不殺她滅口?她身上的血是如何弄上去的?她又是如何昏倒在一樓安然通道裡的?
陸小棠放動手機,臉上的疑慮仍然冇有減退。
慕容雨川說:“你是說病院裡阿誰女孩吧?量量她的腳長,對比一下鞋底的斑紋就確切了。”
陸小棠說:“這跟我們目前把握的‘紅帽子’的特性相符合。”
“是兩小我。”慕容雨川說。“此中一小我是男性鞋印,鞋印各部位壓痕都比較均勻,略有擦痕,步距不大,較寬。足跡中後跟壓痕相對較深,壓麵寬,後跟呈現擦痕,猜測春秋在二十五歲到三十五歲之間,身材較胖……”
當時,阿誰肥胖的小女孩站在本身弟弟的血泊當中在乾甚麼?
“鞋印長度42號,因為穿男性旅遊鞋,減去兩厘米擺佈,乘以係數6.876,身高大抵為165cm到170cm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