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是甚麼東西打的呢?”
物證職員把那些東西堆放在牆角兩張桌上,每類物品前麵都擺放著呼應的標簽。煙盒、硬幣、傳單、毛髮、飲料瓶蓋、揉成團的紙巾,乃至另有一把掃帚等等……
冇有體例,陸小棠隻好找來當時在現場彙集物證的兩個技術員,扣問是否遺漏了甚麼物證。
“能有效嗎,現場都已經被清理潔淨了,再說這都隔了兩三天了,即便當時剩下甚麼也早就不見了。”陸小棠擔憂慕容雨川此次去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那麼大的東西技術員不成能發明不了啊。”
慕容雨川想了想,“我想親身到案發明場看看。”
“看傷處的受力麵積,這個東西起碼有20斤重的啞鈴那麼大。”
兩個技術員聽後天然都不太歡暢,曉得陸小棠疇昔是這裡的刑警隊長,不好表示的太較著,他們異口同聲的包管都是遵循規定的勘驗步調停止的,毫不成能遺漏甚麼,還拿來了現場照片比對,陸小棠的確冇發明疏漏。
車開到泗水街約莫早晨9點多鐘。街麵上的行人和車輛已經很少了。稀少的路燈從街頭延長到街尾。小飯店根基關張,隻要大型的沐浴中間還還是停業。
“這是目前獨一能做的,不然還能如何辦,再說我還一次都冇去過現場呢?”
“說的也是,但是為甚麼物證內裡找不到呢?”
“你另有冇有甚麼體例冇有?”陸小棠隻好收羅慕容雨川的定見。
慕容雨川對峙,陸小棠又冇有更好的體例,隻好隨他。兩人乘車前去泰山路泗水街,因為疇昔在C市餬口了幾年,對這裡的路況並不陌生。
兩小我會商了半天也冇有成果,乾脆來到物證科重新查抄查抄案發明場找到的那些物品。
陸小棠和慕容雨川下車,站在溫靜華遇害的那段街道,陸小棠對比手裡的現場屍身照片,指著靠近泰山路的一到處所,“溫靜華的屍身就撲倒在這個處所。”
陸小棠一一物證掃視了一遍,實在冇看到甚麼合適作為凶器的東西,最後拿起一個帶布套的硬塑保溫水瓶,問慕容雨川,“你感覺這個行嗎?”
“體積不敷,分量也不敷。”慕容雨川說著還是手接過來,把內裡的布套摘掉,指著光滑的瓶身說,“溫靜華將近170的身高,體重差未幾也有120斤擺佈。要把她打的趴在地上,這個杯子得接受多大的衝力,杯身上不成能毫無毀傷。再說了,誰會用杯子來打人,凶手另有刀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