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所謂的重生典禮,如果摘掉前半句,隻看後半句“找一個合適的女孩,趕出她的靈魂,讓王婉君奪舍”,這不就是借屍寄魂嗎?
借屍寄魂也是先讓本來的靈魂消逝,然後施術者讓其他靈魂投止進屍身。
是不成能做成的,做成也不會有好了局。
就算他們用的是爺爺冊本裡冇有記錄的能夠重生的術。
持續不斷的利用借屍寄魂,會對靈魂形成很大的承擔,變得脆弱殘破。
這個說法如何這麼奇特。
王婉君都死了十五年了,已經不能用點竄命格的手腕了。
奪舍是甚麼新奇的事嗎?
能夠說她是祭品,也能夠說是捐軀品,說法無關緊急,重點是王婉君的捐軀,有道理在此中,對於“互換壽命”來講,是“需求”的。
我被爺爺重生,當時我剛死,並且爺爺重生我用的體例也不是甚麼術,而是逆天改命的手腕,直接給我點竄了命格,將王婉君的壽命移花接木的落在了我身上。
以是互換以後,我活了,她死了。
如果我是大女鬼或者趕屍人,我會這麼做嗎?
爺爺給我逆天改命,是將我和王婉君命格中的“壽命”互換。
我的殘剩壽命給她,她的殘剩壽命給我。
以我的靈魂為祭品,再讓王婉君奪舍一個女孩的肉身……
王婉君最後落得個魂飛魄散的了局,大女鬼和趕屍人也會因為這類有傷天和的事情揹負報應,全都不會有甚麼好了局。
因而黑袍趕屍人找到了大女鬼,說能夠給王婉君重生,但是重生典禮需求我的靈魂做祭品。
借屍寄魂跟重生可差遠了,比及大女鬼反應過來,黑袍趕屍人的目標已經達到了!
如果大小女鬼和阿誰趕屍人,籌算用這個術來重生王婉君,也未免太雞肋了吧?
不對!
這裡也能夠說王婉君是祭品,但她的捐軀並不但是為了這個術聽起來感受很牛逼,而是跟道理有關。
大女鬼說的這個重生典禮,太煩瑣了,用了兩種體例。
趕屍人的借屍寄魂,不就是奪舍的此中一種體例嗎?
那還不如就當個鬼呢!
阿誰黑袍趕屍人賣力做法,大女鬼口中的重生典禮,必定是黑袍人奉告她的。
但是王婉君已經死了十五年了,人都變成鬼了,點竄命格已經冇用了,以是用我當祭品美滿是無稽之談。
風水界裡有些職業的術的確是需求祭品的,但是未幾,並且祭品的感化並不是純真的“獻祭”,而是跟術的“道理”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