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跟她回家〔1〕[第1頁/共5頁]

“我現在記起來了,當時候我十八歲,拿著一把小銅號闖天下,厥後又流浪到了一個聞名的小城,沈從文的故裡鳳凰,那邊的山川真美啊!我就是在那邊碰到了我敬愛的女人——你們的奶奶;她是本地一個駐軍司令的女兒,長得很標緻,那一年我去的時候正趕上蒲月端五賽龍舟,一個寨子的選手俄然出事冇法參賽,我剛我們最後竟然得了冠軍,那十裡八鄉的女人都喊著讓我唱歌,年青嘛,天然毫不怯場,等閒就唱了,還和她對歌頌動了心;因而,就向她父親提親,她父親當然不會承諾,就罵了我一頓,把我趕走了,她本來就有一個尋求者,是本地敷裕的水戶把總,厥後,我憑動手裡的那把小號和嗓子,愣是把她唱得動了心,最後跟著我趁著夜色乘著劃子逃脫了;她跟著我走的那一天,我的身上隻要十幾塊大洋,付了船資又買了隻小毛驢,帶著她一向跑到很遠的皇城根,埋冇在那曲盤曲折的衚衕裡餬口;結婚的那天,我連給她一件新衣服都買不起,想把這東西賣了換錢,又感覺它實在是可遇不成求的寶貝,以是,就給她講明瞭送給她,她要換錢,我就拿去賣;她要不換錢,我就給她雕鏤成一個新婚禮品;她當然不捨得了,因而,我就用刻刀一點點地給她刻了這個墜子,它帶著能驅各種蟲子風邪,對女人的身材有很大好處,這下邊我就刻了一朵桔梗花,年青的時候,她曾經用它沾了胭脂按在眉間,標緻得像菩薩一樣。”

桑紅用敬慕加景仰地目光望著這個男人,他公然是極品,竟然能夠憑著一把小號就能把司令的令媛給拐帶私奔了,這需求多大的勇氣啊!

“不嘛,我們想和小嬸嬸玩嘛。”群小撒嬌。

宋大有接疇昔,宋書煜殷勤地拿了放大鏡遞給他。

竟然有人打起嗬欠來了,當即宋家瑾就老成在在地問桑紅的手機號碼,撥通她的手機後存下了:“小嬸嬸,你如果想我們的話,就給我打電話。”

桑紅出去陪他們坐了,因為是早晨,時候又不早了,她也感覺這連茶都能夠不喝了。

張雲萍到離彆的時候也有些不捨了,她抬手拉住桑紅的手,拍拍她的手背:“紅紅,阿姨很喜好你,明天書煜帶你疇昔看看,認認門,今後就常來常往,當這裡和我們那邊是家好了。”

張雲萍看看時候該走了,桑紅就和張嫂一起陪著她去處宋大有告彆,然後送她上車道彆。

宋大有笑了道:“好了,時候不早了,桑紅明天必然累了,你送她先去歇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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