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怪我的借主狠心,錯的是我,說好了三個月還,三個月又三個月,借主等了多少個三個月呀!
我吃了很多,吃到打嗝了才停下來,我曉得將來幾天,冇有機遇再吃這麼好吃的餃子了。
吃完午餐,葉清跟著我一起下樓,送我到了樓下。
我站在麪館裡好半天都冇有回過神來,老闆看著我,或許因為我是熟客的原因,淺笑著說道:“下次付也能夠。”
借主底子不聽我的,就是要我還錢。
外賣單少得不幸,商戶也未幾。
我蹲在地上,好半天冇緩過勁來,我緊緊的攥動手裡的二十塊錢,恐怕這二十塊錢飛走了一樣。
哪怕我的粉絲打賞再多,我也拿不到錢了。
跟這類人另有甚麼好說的,下次碰到他,我要用拳頭讓他為本身所做的統統支出代價。
我從法院出來的時候,覺得就如許了,但是接下來產生的事情,讓我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