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隻是命,以命抵命,足以還清恩典。
芝晚向來就曉得表蜜斯年紀小小便已經曆磨難,可她從未想過楊家堂叔竟會如此不顧血脈相連,竟對當時不過四五歲的表蜜斯這般刻薄冇人道,阿蒼眼中的震驚也漸漸轉為憐憫,夜十一仍靜聽著,未發一言。
心,卻非是要她的命,而代表著她的自在、虔誠、不顧統統、榮辱共存、存亡相隨。
“高傲姐姐拒了我進靜國公府後,見已有利可圖的堂叔再不想聽我說半個字,堂嬸更是將我與甘嬤嬤關在後院,任我們一老一少在鬥室子裡自生自滅,甘嬤嬤哭著說,是她害了我,可我曉得,實在是我扳連了甘嬤嬤。”
在楊芸釵那副荏弱的身子下,有一顆果斷強大的心,旁人等閒進不得,先時楊芸釵幫她提早發明寒時居雀兒不安份與紅猩猩海菊珍珠手珠兩件事兒,厥後她助楊芸釵真正融入靜國公府,讓府裡下人再不敢小瞧楊芸釵而陰奉陽違,再是自馮五手中救下楊芸釵,她自發兩兩相抵,便是楊芸釵此番不肯交心,她也不勉強,隻當兩廂抵消,再不相欠。
“痛恨讓我一時失了明智,那一晚我砸了統統我能砸的東西,然後被堂嬸發落,關在小小的屋子裡,連燭火都冇一盞,直到天亮,我綣縮在屋角,看到金烏升起,刺眼的光芒透過窗欞照在我臉上,那一刻我想起了我母親,另有我寧死不平的父親……我從未提過半句家破人亡,並非我不知家父被冤的本相,而是我深知自已的無能,便是拚上我這條性命,也一定能憾動那逼死家父家母的贓官一分一毫!”
終有一日,楊芸釵的傲氣會讓統統輕視過她的人悔怨,將那些摧辱過她的人狠狠踩在腳下。
帶楊芸釵在身邊,同窗五禽戲,同進內書院,這是她對楊芸釵拋出的橄欖枝,她曉得楊芸釵自家破人亡後日子過的艱钜,也曉得楊芸釵並不像所表示出來的已然儘忘父母被冤逼死之仇,幸在前浙江巡撫已獲得應有的國懲,楊知府楊夫人在泉下有知,總算能閉上雙眼,柔韌剛毅能屈能伸的脾氣,讓楊芸釵必定不甘淺顯。
這些夜十一初時並不知,厥後曉得是想收楊芸釵入羽翼之下的時候,她讓阿茫細查楊芸釵諸事,那些楊芸釵在堂叔家過的艱钜日子,為了進靜國公府,楊芸釵所支出的代價,她方一一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