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抓歸去?”朱慕雲“驚奇”的說。臉上的神采,因為半真半假,顯得誇大。
“處座,要不要放歸去?”朱慕雲問,不消問,這東西是李天明的。並且,李天明已經聯絡上了金、木兩個暗藏組。
但一見到巡捕,他卻傻了眼。他的身份,中日兩邊確切都不會動他。但法租界的巡捕,並不在列。李天明的身上,帶了一把手槍。恰是這把槍,讓他無從辯駁,隻能乖乖跟著巡捕歸去。
“是。”李邦藩歸根到底,還是一名甲士。對下級的號令,無前提的從命。
一天藏物,十人難尋。剛纔巡警已經搜過一遍,有代價的東西,應當都被拿走。他們如果真有收成的話,那隻能申明運氣太好。這間屋子,是明天李天明剛開的,不成能有甚麼隱蔽的處所。
見李邦藩冇有出聲,朱慕雲走了出去。他記下了李天明的特性和穿戴,向巡捕廳報案。抓抗日分子的案子,巡捕廳不敢怠慢。很快,就來了一輛警車,下來的三五個巡警,另有四名特高課的憲兵。
“甚麼?”李邦藩俄然一下子全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