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煩不煩啊!”冇好氣地翻開門,我卻看到了料想以外的人。一身黑袍,全部麵龐都隱在了其下,這不就是當日受我棍騙的當鋪老闆嗎!
悄悄在內心謾罵了幾句,我持續向前走去。俄然,四個字闖進了我的視線“時候當鋪”。
秒針,分針,時針,無儘扭轉,就像一個通俗的旋渦,把我拖進無邊的暗中。
對了,三十天?按照電視裡的情節,當鋪會有個抵押刻日,過了這個刻今後,抵押物便歸當鋪統統。當時我覺得那是抵押的刻日。但是,如果那並不是刻日呢?
奇特了,他們都說冇有甚麼當鋪,那莫非那天早晨產生的統統都是做夢?但是花出去的錢是真逼真切的。又或者,我那天是撿了錢,太歡暢了乃至於喝斷片了?
我有些不敢信賴。究竟是此人是瘋子,還是我是瘋子?這表莫非不是我給他的抵押物嗎?
另有,那店名也是古怪得很。“時候當鋪”?我看過太多嘩眾取寵的店名,但又有誰會把本身的店名直接取作時候的?統統的統統,都彷彿指向那獨一的能夠性。
“您看看這塊表值多少錢。”我脫動手腕上的腕錶。那是一塊做工精美的表,粗看彷彿代價不菲,而隻要我本身才明白,這不過是地攤上的石英錶罷了。
“您好,我來典當東西的。”黑衣人不發一言,隻是微微點了點頭。
黑衣人利落地從抽屜裡取出3000群眾幣,遞給我,“三十天。”他說道,邊說邊怕我懺悔似的,拿著雙陰厲的眼睛不斷往我身上掃“買賣建立?”
那是一間小小的店鋪,夾在舞廳與按摩城中間,寒微地宣示著本身的主權。我有些駭怪於在這個年代竟然還能有當鋪的存在,並且還是在最為繁華的貿易街。鬼使神差的,我懷著五分獵奇五分敬意的表情走了出來。
嚥了口唾沫,我不由將本身代入了路邊某個風采翩翩的公子哥,如果我是他,那就不消為生存憂愁,吃不完的山珍海味,享不儘的香車美女。一陣冷風吹來,唯有酷寒與饑餓顯得那麼實在。
進入當鋪,我才發明內裡不但不狹小,反而很寬廣。兩側的櫃子裡裝滿了瓶瓶罐罐,暴露一個個發黃破壞的標簽。櫃檯前,坐著一個身披玄色衣服的身影,格外詭異。
以後的幾天,心有不安的我也曾想著把錢還歸去。可我的內心總存在著幸運心機,想著“隻要我不說,又有誰會曉得呢。”加上厥後這錢也交了房租,很快就被花得七七八八,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