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登看著葉南,一臉的不成思議,從他們幾個的說話當中,他得知了本身的步隊,竟然隻是人家的一條狗,替死鬼罷了,這讓他視本身朋友視為可靠火伴的人來講,是多麼一件讓人氣憤的事情。

異國他鄉,畢竟是異國他鄉,不是本身的故國,冇有本身的祖宗宅兆,不管是宿世還是此生,他都是一箇中原子民,從未更改過血緣,純純粹正的漢人。

“你很氣憤。”葉南看著他臉上的氣憤,嘲笑了一聲,他端起酒杯,給本身倒了一杯紅酒,然後搖擺了幾下,舉起鮮紅的紅酒,道:“為富人做事,這不是你們誌願的嗎?我出錢,你著力,大師公允的買賣,要說有甚麼值得氣憤的,也隻要你們這些貧民,冇有萬惡的款項罷了。”

此時的他,也冇有甚麼持續看書的興趣了,一小我看著窗外的水流,發楞了起來。

肯尼斯的眼中閃過一絲憤怒,如果說葉南被馬登抓住的話,那麼他的這場演出,就完整失利了。

但是,不管是宿世的他還是當代的他,對於中原這個陳腐的國度,都是一知半解的,甚麼漢服、甚麼朝服、甚麼詩詞歌賦、他一概都不懂,老祖宗的東西,都被他給扔的差未幾了。

自從注射了哥斯拉的細胞以後,葉南可不但僅是大腦產生了退化,出世了精力,退化出了上帝感知,他本身的**,也獲得了退化,現在的他,起碼有兩個成年壯漢那麼強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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