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惹事[第2頁/共3頁]

天不幸見,如果不是這首英文歌是翻唱自中文歌曲的,以他的水品那裡能夠唱的出來,這能夠說是他獨一能彈唱的英文歌了。本來也就想著哄一下女孩子高興不獲咎魔都的實權人物,那裡想到,這位大蜜斯早對一個二十八歲的老男人覬覦已久。

歌曲終究還是以英文作為末端,有中間一段中文堵住那些夏國人崇洋媚外的眼神和嘴巴就夠了,不能喧賓奪主不是。

這類時候,劉楓是騎虎難下,如果回絕,無疑是狠狠抽了克格林的臉。

非常流利順暢的英文配上唯美的曲子,這首歌很快征服了本國人的心,他們勇於發誓向來冇有聽過如此美好動聽的天籟,而當他們感慨的時候,劉楓話語一變,英語頓時切換成國語,持續了下一個段落。

劉楓無法點頭,鞠了一躬坐到鋼琴前,諳練地彈奏起來,婉轉的曲子不是彆的,恰是那首家喻戶曉的生日歡愉歌,不是劉楓不想唱彆的,而是他英語水品底子不可。

本身惹事的本領還真是一流,不但指在各種樹敵,還包含招惹女人!

固然這個期間這首歌還不如後代那般傳播甚廣,但是在以英語為主的國度裡也有不差的傳唱度,在場的夏國人看到興幫二爺如同傳說中的普通歌曲信手拈來,並且整的還是洋文,紛繁讚歎;而本國人則分歧了,臉上固然也笑容滿滿,還一火伴唱了起來,但是內心倒是嘲笑,艾樂思蜜斯說的這麼清楚了,你這傢夥還彈唱了一首誰都會的老歌,一點誠意都冇有,這不是直接申明,克格林的女兒還不如一個歌女麼?

這絕對是十六年來她收到的最好的禮品,乃至是這一輩子最好的,冇有之一。

固然與現場不太符合,但是對於女孩子來講,這無疑是一首斑斕的歌曲,曲中將一個男人對愛情的忠貞與癡情展露地淋漓儘致,也直接地將女子的斑斕深印民氣,讓人不由自主地想,到底是多麼誘人的女孩才氣讓一個男人如此朝思暮想,茶飯不思?

“巡大哥,你可要為我唱一首英文歌啊。”艾樂思拉住了劉楓,小聲低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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