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3.巨神巨槍(2/5)[第1頁/共3頁]

這話毫不誇大,點75口徑的槍彈是人類設想出來的最大槍彈,對於打獵而言,這些槍彈能夠等閒給灰熊、羚羊、犀牛或大象形成重創。

老頭點點頭,說道:“我們確切有很多發明,很歡暢能夠講給你們。”

漢斯低聲給他解釋道:“是的,這槍彈能力太大了,一發1300格令的槍彈如果飛翔速率超越每秒2000英尺,那會摧毀任何發動機、穿過任何牆壁和殺死任何人,它的能力相稱於20mm加農炮!”

李杜忍不住問道:“如許的槍膛意味著甚麼?”

林奇說道:“不過這槍冇有合用代價,僅僅能用來保藏旁觀。”

這個比方非常下賤,漢斯等人笑了起來,李杜也笑了,苦笑。

“那它的市場就很小了。”林奇說道。

漢斯可不好對於,他看出莫裡斯喜好這把槍,以是咬死了一個高價不肯貶價。

莫裡斯看了他一眼,道:“意味著超強的火力接受力,這類厚度、這類鋼質,那麼它能夠接受超越31000磅的壓力,也就是14公噸!”

漢斯還冇有說話,林奇又說道:“你不會真的帶一把這類槍去打獵的,對吧?我承認,這槍的槍彈能力實足,但它速率太慢了,秒速頂多達到2200英尺。”

漢斯說道:“它確切是一個蠻橫的混蛋,看它的模樣,我敢說當槍手裝彈結束後,看到統統這些金屬能讓他信賴,這傢夥就像是屋子一樣那麼安然和安穩!”

林奇是莫裡斯在發賣上的好助手,他很善於代價構和。

莫裡斯拿起一枚小炮彈般的槍彈,說道:“這是點750NitroExpress槍彈,要利用它,那就得需求如許的槍膛,不然就是巨人乾幼女,會撐爆她的膛道!”

漢斯點頭,李杜跟著點頭,實際上他那裡曉得這驚人不驚人,對於槍械兵器而言,他是個不折不扣的小白。

他不是裡手,如許他明智的退出競價現場,完整交給漢斯來賣力。

“不但如此,槍彈不但會射穿犯法分子,它還會持續前行0.5英裡,然後乾掉在路邊快餐店事情的某小我。”

一向沉默的聽他們競價的哥斯拉站起來講道:“我來!”

如果間隔比較近,那一槍上去,估計即便是大象也會被轟掉半個身軀,那樣另有甚麼打獵興趣?

李杜明白了,這類槍冇法用,一是能力太大冇需求,二是很輕易形成誤傷。

他拍拍槍口,開端先容:“我說這把槍是霰彈槍,實在並不是很精確,它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霰彈槍,它是一把兩用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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