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現在才曉得我們是一個村啊?剛纔拉我下水的時候,如何不想想?如果不是我熟諳劉叔,現在都會被你害死了。”
他此次如果還被送去少管所,那起碼得待三個月,他甘願死都不出來了。
“那天早晨我但是跟你說了,如果你不出來跟我表妹報歉,我會揍你的,現在你本身奉上門來,我打你一頓,劉叔都不會說甚麼。”我嘲笑著回道。
但到底如何辦?我銀行卡內裡固然有些錢,不成能白白給王輝,需求給他找個閒事做才行,如果不做閒事,把錢花掉,又向我要,那我豈不是成了提款機?
此次我第二次進派出所了,第一次是打鬥,此次很冤枉,竟然被王輝那傢夥說成朋友。我說我隻是跟王輝一個村,絕對不是朋友,並且剛纔我和包小滿同窗在吃燒烤,如果他們想去查的話,現在燒烤攤還充公攤,能夠去問問燒烤攤的老闆就曉得了。
我問劉叔籌辦如何措置小偷,他說這事還真不好措置,畢竟王輝是未成年人,乃至還不滿16歲。普通環境下就是告訴家眷,交一些罰款後就把人領出去,如果家眷不來的話,那就他們最多拘留王輝幾天,然後把王輝送去少管所。
我說既然都有經驗了,那乾嗎還去犯事?王輝說他老爸不管他,他才十六歲不到,不去偷的話,還能去做甚麼?莫非上街去乞討?或者等著餓死?
要不是看在一起長大的份上,鬼才情願管他。
“我曉得你有個嬸嬸在市裡教書,她應當有體例弄我出去,以是才拉你下水。並且我是真不能去少管所待了,那不是人待的處所,你和那差人叔叔熟諳,有冇有體例弄我出去?隻要你此次幫我出去,今後你讓我往東我絕對不往西。”王輝說道,滿臉委曲,估計是在少管所吃了大苦頭,有驚駭了。
大抵五分鐘後,劉叔過來了,他說王輝的題目比較嚴峻,因為他查到這傢夥上個月才進了一趟少管所,並且王輝的家長也不會來領人。彆的,劉叔持續說王輝想見我。
很快,劉叔就去鞠問王輝了,我和包小滿坐在歇息室,包小滿竟然直接靠著沙發睡著了,胸前的校服拉鍊被她鼓鼓的胸脯崩開,暴露了烏黑半球,並且她內裡除了文胸以外,還真是空蕩蕩的,連小背心都冇有。我吞了吞口水,這娘們的胸確切有料,我估計了一下,恐怕比楊秀英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