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那今後,我便同父親般有了一個本身不愛的老婆。不過令人欣喜的是,她非常無能,統統的家務都由她一小我來做,桌上另有我每天的炊事――泡飯加魚。偶爾她也會買肉來燒。對於當時的我們來講,家道非常糟糕,肉是一種豪侈品。而她也不再每天待在村口發楞。冇事的時候就為我打打毛衣或是補補衣服。
就如許,我將這類機器的餬口反覆了八年,現在的我已經二十有零了。但是在這八年的時候裡,我冇有一個朋友,也冇有一個女孩子說喜好我。也難怪,見了我不逃竄的人還真冇幾個。一小我孤孤傲單、冷冷僻清地過了八年,看來也隻要我這類人才氣忍耐得住了,如果換了彆人,我恐怕早就想吃天鵝肉了,但是我絕對不會。我是一個有自知之明的人,本身有多少斤兩清楚得很,以是我從不妄圖甚麼。
固然去一個已婚的女子在我們村莊裡會被視為最為低下的人。不過話說返來,在漁村,最寒微的人不就是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