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是如許的話,那麼隻存在兩種能夠,第一,楊柳珊是楊媽媽和彆的男人生的,男方是A型血、B型血或者O型血,第二,楊柳珊和楊媽媽之間也不存在親子乾係――病院給抱錯了!

“明白,這份鑒定陳述隻是證明瞭我的猜想罷了,現在我正式向法庭提出申請做司法親子鑒定,以證明我和楊柳珊之間不存在親子乾係。”

竟然反咬一口?

那邊楊愛國還冇說完,就聽楊媽媽瘋了一樣的大喊:“楊愛國!你不是人!我為了給你生孩子,差點一屍兩命!你冇知己!不要臉!”

那幾天,鎮婦產病院出世的孩子都裝在小成的腦筋裡,解除本身,隻剩下四個,陳雨茗、吳萌萌、王子怡和薑雅。

實在大多數人對《婚姻法》的熟諳都有個誤區,覺得在豆割財產時,錯誤方會少分或者不分,實在這並冇有法律根據,除非當事一方藏匿、轉移、變賣伉儷共同財產,或者捏造債務,詭計侵犯另一方財產才能夠導致少分或不分的結果。不然,普通環境下都會均勻豆割。

“我回絕付出扶養費,並要求被告周雨彤密斯補償精力喪失費十萬元整。”

“關於孩子監護權的題目,你二人在婚姻存續期間育有一女,本年十五歲,你們原被告兩邊是否都有扶養後代的誌願?”

“同意!”

如果三小我的血型都冇錯的話,楊柳珊的確不成能是楊愛國的女兒,乃至都無需親子鑒定。

“沉著!被告,請你沉著!”

這類環境下,就不需求楊柳珊出庭了,雙方麵情願扶養,以是楊柳珊隻能跟著母親。

――――――

“法官,他歪曲我!楊愛國!你太無恥了!你就不配有女兒!”

彷彿聽法官如許說,楊媽媽才略微沉著了一些,但嗚嗚的哭聲再也止不住了,在門外都能聞聲。

“被告,現在被告提出做親子鑒定,你有任務共同,不然遵拍照乾法律,本庭會支撐被告,作出倒黴於你的訊斷,推訂婚子乾係不建立,你明白嗎?”

官司打到這,已經靠近序幕,最後隻剩下一個扶養費的題目了,這方麵根基上不會有爭議,法律上有實施標準,普通都按照本地餬口程度和父母的薪金支出,遵循一方每月總支出的20-30%來付出。楊國光有牢固事情,每月支出是有據可查的,法庭訊斷兩邊應當都無貳言。

正這時,一個嬌弱的身影衝進了法庭,滿臉熱淚,指著楊愛國道:“我冇有你這個爸爸!你不配!媽!我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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