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這些說法都是假的。據李清小姑闡發,實在就是家裡窮,殺一隻雞,雞腿雞胸這些好的肉多的肉,都給小孩子吃了。小孩子好的,大人就吃點差的。那些雞頭,雞腳,雞脖子都冇甚麼肉,就留給大人吃。

這個動靜可比每天三十文的支出還要奮發民氣。

現在趙老二見她又直盯著他看,不由得盜汗直往外冒。

李清聞言,真想上前把狗蛋給拍飛。他這話說得她彷彿常常買這些東西給他吃似的。現在天外孫外孫女來了,她卻恰好冇賣,叫女後代婿聞聲了,還不怪她偏疼。

真是好孩子,說出了她的心聲。

“娘,真的嗎?你真的能辦到。”李小妹歡樂地問道。

“狗蛋,我們家那邊那麼多嫌錢買這些東西。”麥綠白了一眼狗蛋。

“娘你說,我不焦急。”李大妹臉不美意義地紅了。

處理了宋氏的事,李清這纔想起李大妹一家子來。此次李大妹不但把三個孩子帶來了,連半子趙老二也帶來了。

這一說話,李清感覺非常的有理。要不然,現在冇見大人對小孩子說,你彆吃那鹵雞腳喲,你吃了今後字寫不好喲......

先說這雞下水,理好,洗好跟泡辣一起炒,一份美食就出來了。

想遠了,如果有鹵料,另有雞腳這些非常多的話,李清感覺賣鹵雞腳買賣必定會很不錯的。

冇有質料,李清就算有好主張,也是無用。

“好了,等我跟你們大哥把飯吃了再說。”李清從速轉移一下話題,免得等一下他們問起她接下來該如何做,她還不曉得如何答覆。

李清回過神來,點了點頭,“想著你剛分炊,你那好婆婆必定冇分多少東西給你,就想著也讓你們來跟著我們賺幾文錢。”

而被李清盯著打量的趙老二,倒是非常的不安閒。

記得小的時候,家裡殺了雞,雞腳大人是不準吃的,說是吃了雞腳今後讀謄寫字,那字就會像雞抓了的(意義就是說寫不好,就跟鬼畫副似的。)

但是設法固然很好,但是做出來倒是非常的難。主如果冇有質料。要做鹵雞腳的買賣,這冇雞腳可不可。以是這就叫著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大妹,大妹夫,你們就放心跟著我們乾,娘說了她還會想體例弄些彆的,讓我們一年都有筍子賣。”李有金笑容滿麵地接著說道。

“娘,我三弟說,阿誰筍子能賣錢?”還是李大妹有些看不疇昔,趕緊上前為本身當家的得救。

李清‘第一次’見半子,當然要好好打量一下,長相普通,看著比較忠誠誠懇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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