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婚禮的風俗,停止婚禮的前一天早晨,新娘子要在本身家裡住。新郎第二天淩晨帶著車隊去驅逐。然後把新娘接回新郎的家裡作福,作完福然後再去旅店停止婚禮節式,這就是陽省的結婚風俗。
在伉儷倆的眼中,施泰龍就是那種有上頓冇下頓的主。並且有錢的時候往死了花,冇錢的時候就捱餓。不過這也不算弊端,畢竟在他們嚴峻,施泰龍本身就是個孩子。一個大孩子養著幾個小孩子,這顆仁慈的心是伉儷倆最看重的。
在這之前也要肯定女方兄弟姐妹,來的孩子是要給紅包的。因而孫銘和施泰龍在結婚的頭一天早晨就開端包紅包。
王小樣冇見過金欣雨的父母,不過聽施泰龍說,是很通情達理的一對伉儷。當初金欣雨幫他照看孩子,還是伉儷倆同意的,說施泰龍一小我養孩子餬口不輕易,冇事的時候就去幫一幫。
可伉儷倆冇想到這麼一幫,卻幫出了姻緣。本來伉儷倆是分歧意的,不過人家的啟事不是在施泰龍身上,因為他們感覺本身家的前提不是很好,如果施泰龍和金欣雨結婚了,彆說養那幾個孩子,就是小兩口本身的餬口都冇有保障。
車隊到了女方家以後,女方家的親戚都在屋裡忙活著。唯獨不見新娘子的人影。此時新娘子正端坐在房間裡,等著新郎進門。不過門口有女方的姐姐哥哥和弟弟mm扼守,不讓新郎進,想要出來就必必要送紅包。
孫銘也好,施泰龍也罷,都是不差錢的人,一人一個千元的大紅包。然後就籌辦排闥出來,不過拿了紅包的兄弟姐妹還是不讓進。另有第二個前提,那就是唱征服!隻要唱了就讓進!
也不曉得是不是因為這場婚禮的啟事,全部南陽市彷彿都墮入了一片喜慶當中。不過這場婚禮必定是冇有當局職員參加的,即便暗裡裡有乾係,這時候也不能來,要重視形象嘛。不過商界的人就冇那麼多考慮了,他們能夠隨便。
王小樣讓嚴思豪買的這些車就是當家和堂主一人一輛。不過那要等婚禮結束今後再送。並且此次結婚,他們收禮也能收很多。王小樣的禮最起碼一人五百萬。至於陳浩他們固然冇有那麼高,但一人十萬還是能拿的出來的。不過一樣都是當家的,十萬塊錢太丟人,以是當家的都是五十萬的禮,堂主都是二十萬的,隊長都是一萬。
不過厥後跟著施泰龍的經濟氣力越來越強,產生了翻天覆地的竄改。伉儷倆就完整同意了,隻要前提能夠,不虐待那些孩子。他倆就冇有任何題目。至於金欣雨但願施泰龍能穩定下來,說不定就是伉儷倆的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