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此案的兩名警官,一個姓陳,一個姓趙。因為誘騙少女所觸及的是刑法,以是這個案子歸刑警大隊管,而宋貴民是刑警大隊長,以是這兩名警官全都是宋貴民的部下。這兩人早就體味了宋大隊長的意義,力圖將此案儘快儘好地移交至查察院,提起公訴。
他穩了穩心神,然後道:“陳警官,我想曉得你們將懷疑人移交查察院的來由和證據。”這是他做為辯白狀師的權力,對方也不能回絕。
宋狀師點頭表示:“好的。”然後就靜下心來,開端細心瀏覽本檀卷宗。
不過,宋狀師畢竟處置律法事情多年,他的反應還是極快,在第二天上午被回絕了兩次以後,他當即感遭到事情不對,因而頓時找到主理此案的警官。按法律規定,狀師有權在窺伺階段與辦案警官商討,並提出本身的定見。
宋狀師冇有再跟他持續辯論下去,因為他曉得不管本身說甚麼,對方都不會采取,都會強即將這個案子移交到查察院。既然如此,他還多說甚麼呢,隻能拋開這一個環節,直接進入下一個環節。
公然,陳警官非常安然隧道:“冇有題目,你稍等一下,我頓時把卷宗給你拿過來,你漸漸看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