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這份東西,再加上各個媒體那些鋪天蓋地的報導,薑佩那些人還能在藍海星上過下去嗎?

“……星元1011年至1012年期間,我就任與維塔幼兒中間,是一名幼兒西席,被告林蜜斯是我班裡的門生,薑密斯的彆的一子一女也一樣在我班上……”

“我――”薑佩咬牙。

認出來人是誰後,薑佩的臉刷的一下黑了下來。

“……林蜜斯當時的狀況不算好也不算差吧。她身上的衣服固然都是半新,但料子款型都很好,小女人也很靈巧,看得出來家裡教誨的很不錯,用飯、晝寢都不需求如何哄……”

竟然另有證人!

“……固然薑姐來店裡買衣服也有看在我的麵子上,但成為打扮店的常客首要還是因為我們‘羽紗’服飾固然牌子不算很大,但是格式新奇穿戴溫馨,”時髦密斯一本端莊地在證詞中打完了告白又接著說了下去,“薑姐普通隔三差五就會來一趟,一次起碼買個兩三件吧,有給她本身買的,也有給她兩個小孩帶,如果不是程狀師找到我,我還真不曉得薑姐家另有彆的一個小孩呢……”

“莫非是連氏個人?”程元光故作驚奇。

薑佩像抓到了保命符一樣,忙喊起來:“就是連氏個人!是我丈夫給我的餬口費!”

“……固然不曉得薑姐有冇有在彆的店裡給林蜜斯買過東西,但在我們店薑姐確切是冇有為林蜜斯代買過的,這是在我們店薑姐的采辦記錄……”

作者有話要說:幸虧明天是雙更,不然作者菌不是又說話不算話了_(:з」∠)_

“法官大人。”程元光站了起來,“我能證明薑密斯花的錢並不是她本身的,而是全數來源於被告林蜜斯的餬口基金。我方要求第二位證人出庭!”

來自各大媒體的記者們紛繁抓著本身的拍攝儀器、手上攥著光子筆嚴陣以待,因為搭上了法庭開放審理的大船,他們在午休時收回的報導竟非常受大眾的歡迎,銷量都非常不錯。也是以,他們對下半場的庭審包含了更深的等候,統統人的臉上彷彿都寫著同一行字――求更多的出色更多的刺激更多的銷量!

他要借這場官司替林茶一棒子打死連家的這群惡狗!

藍海星官網首頁上諾大的題目閃閃動爍――《藍海星最極品最噁心的一家人》,此文中不但詳細的轉述了這四人的極品舊事,還附帶有薑佩的清楚半身照,乃至另有連偉安和劉麗娜、連凱、連悅的馬賽克照片,可謂圖文並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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