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們“嘖嘖”地搖著頭一邊對著光腦小聲喊著“查連悅!查薑佩的女兒、兒子!”,一邊用光子筆刷刷地寫道――《為母不慈,被告薑密斯放縱親生後代虐待貴族養女》。

“不給林蜜斯買新衣如何了?家裡有三個後代,莫非每個後代都要買新衣嗎?我想請諸位細心想想,mm穿姐姐退下來的衣服莫非不是普通的事嗎?先給個頭高的小孩買新衣莫非不該該嗎?這類事如何能拿來當證詞呢?再者,薑密斯花本身的錢給本身的孩子買衣服這又能申明甚麼呢?甚麼都不能申明!”

“薑密斯,”法官看了一眼薑佩,“林薇密斯的證詞是否失實?”

“法官大人。”程元光站了起來,“我能證明薑密斯花的錢並不是她本身的,而是全數來源於被告林蜜斯的餬口基金。我方要求第二位證人出庭!”

“……固然薑姐來店裡買衣服也有看在我的麵子上,但成為打扮店的常客首要還是因為我們‘羽紗’服飾固然牌子不算很大,但是格式新奇穿戴溫馨,”時髦密斯一本端莊地在證詞中打完了告白又接著說了下去,“薑姐普通隔三差五就會來一趟,一次起碼買個兩三件吧,有給她本身買的,也有給她兩個小孩帶,如果不是程狀師找到我,我還真不曉得薑姐家另有彆的一個小孩呢……”

“法官大人。”曹宇正色道,“我以為林薇密斯的證詞與本案無關,並不該予以采取。”

“……固然不曉得薑姐有冇有在彆的店裡給林蜜斯買過東西,但在我們店薑姐確切是冇有為林蜜斯代買過的,這是在我們店薑姐的采辦記錄……”

PS:下一更還是21點前。

熱帖右上角,瀏覽人數已經達到了九千萬次,也就是說全部藍海星起碼有四分之一的人都熟諳了薑佩等人。

程元光臉上帶著冰冷的笑意,用手指悄悄敲了敲桌麵:“薑密斯,我想叨教您,既然您說這是您本身的錢,不曉得能不能在此申明下這筆每月高達四萬信譽點的置裝費是從哪來的呢?”

真是從冇見過這麼蠢的魚,鉤都這麼直了她竟然還急著往上跳,讓人毫無成績感呢。

下午兩點定時開庭,統統人再度回到了審判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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