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自縛[第4頁/共5頁]

這話說得可一點也不假。做君王的,甘願讓本身的法統止步於兒孫身上,被彆人另立鼎祚,也不肯定見到本身的國度被在儲存名字,乃至是傳統,國號等一應俱全的狀況下被實際變動統統權,國度看似還能夠不假,但本身的兒孫卻被晾在一旁,昔日的狗刁民們個個像模像樣地穿戴起衣冠,堂而皇之地下台“議政”。

“芬米爾,多尼瓦他但是一視同仁的。”芬米爾身邊的女人打了個哈欠,“我看他的獨一軟肋就隻要他的mm,派涅公主。至於其彆人,芬米爾,你忘了麼?盾城的鮑威特案,到底是如何措置的?”

乍看上去,將來的埃爾塔帝國國會和當代采納西方代議製的議會,國會冇有多大辨彆。憲法當中還保

埃爾塔人冇有經曆,但幸虧,中國人有充足的經曆。無疑,中方和埃爾塔高層都非常清楚,這套代議製並不是真正地給埃爾塔人“皿煮”,而是讓數百年,數千年來未能滲入到埃爾塔帝國基層的行政力量把“堅如盤石,精誠合作”對抗中心的處所氣力全數攪散,然後在村落,在都會建立起高效立即的行政體係。

這麼一套組合技下來,不要說殘羹剩飯了。就連肉湯,貴族也喝不到幾滴――實在就連貴族的反彈,也算是既定究竟以內的考慮。

在廢墟中前行,也並不是件輕易的事情。

在凡是國會未停止時,隻要四分之一的議員同意停止臨時國會以措置嚴峻的,急需應對的戰役,天然災害等題目,那麼臨時國會就滿足了停止前提。彆的,議員未到席超越三分之二,則全部集會的決定視為無效;對某位議員的除名,和憲法修改案的提出表決,則是將未到席的標準進一步限定在三分之一以內,同時這兩個議題如果要通過,也需到席在場的議員當中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達標。

“要權力你們不會本身去討麼?”新仇宿恨一齊湧上心頭,諾娜天然是有些抵擋不住。“非要一向鼓勵我去靠近多尼瓦陛下,你們覺得這就能讓他轉意轉意麼?”

對天子的限定恐怕有且獨一一條:埃爾塔天子冇法點竄憲法。同時在憲法的開端,另有明文條目規定:天子必須於八年後向國會讓渡權力,屆時該法條主動見效。

就是這麼一群泥腿子,“有了文明”的泥腿子,就敢下台,共商國事了?埃爾塔帝國的先皇夏爾斯如果俄然扒墳從加西亞城的某個角落裡伸出腦袋來看到這一幕,非得當場氣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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