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落得草草完本,開了第二本書。

直到我買了一把藍牙鍵盤,塞到本身的桌子裡。很簡樸,但讓我發明,或許,很多事情,並不是不成能的。

當時以為寫小說,應當不是一個很難的東西。

我曾經很背叛,剛強的以為上學和大學並冇有任何意義,是一個果斷的上學無用論者。

好吧,有一件事情關於為甚麼我老是拖更。實在我坦白了我的春秋和事情。

好了,到此為止了。

阿誰時候,文筆很差,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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