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裡非常嚴厲的道:“應當能滿足您的要求,我曉得幾家彆墅旅店,是專業的辦事團隊在做,最大的有十幾個房間,最小的有六個房間,硬體設施都很完美,除了貴冇有彆的缺點,我能夠帶您去看看,如果不對勁您就換,能夠嗎?”
阿裡想了想,道:“五萬能夠了,現在綠區的旅店冇之前那麼貴了,這家旅店又不成能每天客滿,要不然,我去談一下?”
經理明白了,掏錢的是穆薩,但是被請的倒是另一名,如許他就曉得今後該如何做了,但是他果斷不會承認本身剛開端看走了眼,把高光當作了拎包小弟,這是絕對不能承認的。
不要設想有錢人的歡愉,因為你設想不到。
辦奇蹟者也得有眼力勁兒,分得清主次才行,不然老闆也會不歡暢的,但是現在,這位經理完整搞不懂了,以是他決定,安然第一,把兩位客人都當作大爺供著就得了。
說完後,穆薩升了個懶腰,道:“我們得把藍灣旅店的東西搬過來,但是冇需求本身去拿了吧,讓阿裡帶著這裡的辦事員去替我們拿好了,東西拿過來以後,我們下午去買個手機,我還要買兩個電腦,唔,你感覺如許安排行嗎?”
看著高光和穆薩在一起的模樣,經理迷惑了,因為他的判定是穆薩固然穿戴一身舊袍子,但是從做派和風俗來講,這位明顯纔是掏錢的大爺,以是他把高光當作了談價的小弟。
但是經理現在看著穆薩和高光的相處形式,感受穆薩纔是拎包小弟。
旅店原價每個月十三萬二,供應一日三餐和茶點,另有二十四小時供應的甜點用度,但是直接降到十萬美圓,這個也還是太貴了吧。
“滿足我的要求嗎?”
“不會每天用車吧,但是,嗯,好的。”
阿裡是在車上等的,但是看到賽義德後,他略顯惶恐的下了車,翻開後備箱,幫賽義德把一包的槍和兩箱槍彈放了出來以後,纔回到了車上。
穆薩一揮手,道:“去吧。”
高光不曉得行情,不曉得如何長包旅店,但他曉得整包整租必然要便宜很多纔對,這又不是上百個房間的大旅店,以是他非常直接的道:“一個月五萬,行的話我付錢,不可我們走。”
高光感覺錢不能這麼華侈,走就走吧,因而他走出了旅店,回到了車上。
明天還隻能吃大餅,見了肉都跟過年一樣,有了錢以後立即就要求高了起來。
高光還是有些疑慮的,但是他問過了以後,阿裡倒是很驚奇的道:“如果您是pmc,有證明檔案,那便能夠把槍帶出來,唔,阿誰pmc能不帶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