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雷弗林與瓦卡羅反目成仇的同時,阿迪達斯內部的衝突也幫了雷弗林的大忙。科比在1996年與阿迪達斯簽下了一份5年1000萬的合約,在2002年夏該條約到期,科比提出了進步代言費和球鞋格式設想更科學這兩大抵求。阿迪承諾了第二條,但在代言費上,阿迪內部的定見很難同一

一方麵,姚明當時在nba備受追捧,當年度被譽為姚來歲,姚明的貿易代價無庸置疑,ke當然想留住姚明,但姚明的著名度‘激’增讓他們擔憂簽約價碼會很難承擔;另一方麵,大個子不賣鞋是真諦,ke擔憂高薪續約姚明會得不償失。就如許,在躊躇中,ke最後隻給出了一個4年160萬的報價

全部高中時候,勒布朗都是穿戴阿迪的設備,乃至阿迪在2002年還為簽約勒布朗造勢時趕造了一雙疑似lbj的署名鞋,但這統統都純屬白搭工夫

恰是瓦卡羅這老頭子締造了一條球星發掘的流水線,而喬丹、科比、麥蒂、勒布朗如許的巨星恰是這條流水線的批量產品,然後他們被老頭子彆離運送到了分歧的品牌那邊去併成為該品牌的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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