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甚麼急,那琴琴既然是你老婆的閨蜜,有道是人以類聚物以群分,我感覺阿誰琴琴應當長的不會太醜,家道應當不會太差,那這就說不疇昔了,那又如何會找那麼一個倭瓜了。好的,就算臨時認定他是琴琴的男朋友,有讓本身男朋友和閨蜜出去用飯還勾肩搭背的?要不就是她心太大,並不知情,要不......”
她這話讓我復甦,此話在理,確切,我這一趟去冇有任何證據,有道是抓賊拿贓,捉姦捉雙,現在去了隻會和小醜一樣瞎吵吵,不占任何來由,並且他們三人明顯沆瀣一氣,我冇有實足的證據是真的冇有體例的,明天就是最好的例子。我如同醍醐灌頂,沉著了下來。
“你要去找他們算賬?”
“那你應當曉得他的名字和他的身份吧,不管是真是假,我感覺應當會給你先容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