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好:隻要不討厭他(她),能夠接管他(她)的辭吐,能夠和他(她)海闊天空的神聊,能夠玩在一起,有大要的交換,就行了。
電話掛斷,我有些茫然了。羅思純的話就像是一記悶棍敲醒了我。是啊,這一年來為了打扮店起早貪黑,偶然候累的回家倒頭就睡,對於陳默的挑逗,我竟然直接疏忽。我一向覺得豪情的根本是建立在經濟上,但是我發明我錯了。我太不體味陳默心中所想。我沉著了下來,看著滿地狼籍的花瓣,我曉得本身拋棄玫瑰花的那一瞬,真的傷到了陳默的心。
陳默返來以後為她這一次出走報歉,我一樣報歉認錯。伉儷之間冇有不吵架的,能熟諳到弊端就很好。
………………
我給陳默發了一條簡訊:老婆,我很樸拙的報歉,淩晨我不該該和你生機,你路上謹慎一些,玩的高興一點,我等你返來!
情:那小我不在你身邊的時候能想起他來,(就是牽掛),和他有豪情上的交換,多數有性餬口,但不是非常在乎他,曉得他和彆人有乾係的時候也不會太在乎。
清算完屋子裡的混亂,我坐在沙發上細心的想著。實在,我這小我很挑,如果不是如許,也不會對陳默一見鐘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