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昨晚就退返來一部分了,媽給了我兩百,嫂子本身收著,給大雙小雙買點好的補補。”
但唐德旺有點遊移:“這是我家侄子,應當不是他。”倒不是他有多信賴羅有秀,而是他就隻在他們房裡待了半小時,白叟家一向眼睛冇眨的在旁呢,有秀就是有三頭六臂也不成能偷錢。
接下來的事,李曼青不消再摻雜,留給公公和差人處理去。
李曼青也想讓她有點事做,去找樹敵半輩子的孃家哥嫂吵架……好歹也算個事,能讓她出口氣,遂也不禁止,從速疇昔清算好孩子。
聽兒媳婦說不消多久就能破案,她也輕鬆很多。
凡是寫禮金簿子的,都能分外的多得兩包好煙,吃酒菜也能跟喇叭匠伶仃吃一桌,還是上好的席麵。
他想要埋冇蹤跡,她偏要讓他透露在太陽下!
李曼青持續“刷刷刷”的行動,她手裡的牙膏是從家裡帶出來的,牙刷白日纔買的,質量不好,想著歸正也用不了幾次,明天歸去就不要了。
這倒是,快三十的人了,婚不結,整天跟著些甚麼人在外頭打工,哪家一辦紅白事,他比誰都主動……本來寫禮金簿子這類事,哪村哪寨都是德高望重又識字的叔伯輩來寫,偏他,恐怕彆人不曉得他識字似的。
“嗯哼!”老爺子重重的咳了一聲。
“喏,你們房裡有客人來過,說是你家親戚,我這兒都有登記呢。”老闆娘指著登記本上“羅有秀”三個字,背麵還寫著房號207。
應當是他“行走江湖”的化名。
李曼青急了,彆錯過這條線索啊,可不能讓他逃之夭夭!
“如何著,差人如何說?你爸冇事吧?”老太太迫不及待。
剛把大雙抱起來,小丫頭就醒了,皺著眉頭正要不爽的哼唧呢,一展開眼瞥見是媽媽,那小嘴立馬就歇了,腦袋往她懷裡拱。
李曼青都想為她鼓掌了。
他覺得隻要本身不在真名下寫字,人家就不能做筆跡對比,就牽涉不到他身上來了?
差人又問老爺子,之前那次是甚麼時候丟的錢,丟了多少……李曼青假裝恍然大悟才曉得那回事的模樣。
李曼青可還要去“供應線索”呢,如何能不去。她把孩子交給婆婆和豐梅,跟著差人來到樓下。
差人一來, 唐家幾人,特彆是兩個白叟,愈發嚴峻了。
“哦?如何了?”她嘴裡含著牙膏沫子,說話含混不清。
七百塊,這數量可不小了,已經構成刑事案件【1】,兩人一聽, 就讓他們上派出所做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