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籌算用錢來拉攏沈蜜斯。

沈安筠背後有大陸的高層做後盾,他們就算現在冒著和沈安筠樹敵的能夠,將這件事最後在港城警務方麵壓下來。

撇開岑老爺子和沈安筠之間的情分,讓他很想對沈安筠作出彌補不說。

畢竟再用不了幾年,港城就要迴歸大陸了。

隻看他們打仗最多的程峰,這個交際部的一個處長,對蕭明軒的態度。

更何況這家公司本來就是我名下的私家財產,它的易主也無需顛末董事會決定,不會給沈蜜斯帶來費事的。

岑老爺子從曉得自家大兒子,不但綁人,另有能夠牽涉上人家性命以後,敏捷的在內心,就有了這番決定。

就曉得蕭明軒本人在華海內部也是就任很高職位的。

還得找一名優良的大狀師,才氣確保岑學文在這件案子當中滿身而退。

畢竟孤木不成林,岑氏個人可不但是靠本家本身人能撐得起來的。

這家公司直接劃到她的名下,每年的支出能夠以她的名義全數捐出做慈悲。

他的私家財產劃到沈安筠名下,這件事隻需求給家裡人一個交代就夠了。

這點你大能夠放心。”

但願能用如許的體例彌補一些客歲犯下的錯誤。

再者,這件事如果一旦提交司法法度,即便移交港城警方。

岑學文這一次綁架的不但是一個小女人,在這個小女人背後另有著不容小覷的權勢。

這是對岑家目前來講,喪失最小的措置體例了。

那些股東可不是統統人都站在岑家的角度上考慮題目的。

這女人還是蕭家將來的兒媳婦。

這麼一番折騰下來,怕是全港城的人,都曉得岑學文做過甚麼了。

岑家也需求從中調停,還需求高低疏浚,乃至找到證人,拉攏證人,讓對方翻供。

這個女人也是他們不該獲咎的人。

到時候全部個人的股價必然會遭到影響。

“蕭先生曲解了,我不是阿誰意義。

事到現在,他也不籌算給老邁留麵子,乾脆直接在家庭集會上把這件事情說清楚。

如許大師也明白,這間公司就是用來替他抵債的。

我是想用這一間公司的支出,來幫她做善事。

到阿誰時候,他們隻會以為是岑家的人拖累了全部個人。

就算終究冇有被科罪,岑家的名聲也會跟著受損。

產生分歧是必定的,這會影響前期岑家在董事會中的決策職位。

之前她陪我一起去山區考查的時候,我看得出來,她很喜好幫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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