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來到了修車站,找到了老闆伍德,“你知不曉得常常在堆棧集會的那群人誰有一輛紅色箱型車?”
“就在幾分鐘前。”迪娜說。
約翰再次扣問了亨特,“你們的紅色箱型車哪去了?昨晚是誰開走的?”
“你上一次打仗渣滓桶是甚麼時候?”約翰問迪娜。
警方把這條坐腿也帶回差人局化驗,其DNA確切是弗朗西斯的,但是從傷口上看,與前次那條右腿有所分歧。凶手在切割弗朗西斯的右腿時,用的應當是鋼鋸,以是傷口的大要比較平整。而凶手在切割左腿時,傷口凹凸不平,應當是用砍刀多次砍斷的。
即便如此,約翰還是不信賴他們是明淨的,但是冇有證據拘繫他們,就隻能開釋。冇過量久,一個目睹證人的證詞再次把警方的視野引到了亨特等人身上。
約翰感到很費解,他問伍德,“她不是前次被你辭退的阿誰辦事員嗎?”
約翰測度了凶手的心機,他以為,“凶手現在能夠已經不耐煩了,以是分屍的時候比前次更鹵莽。接下來凶手應當切下屍身的兩條胳膊,最後是腦袋和軀乾,但是他會放在甚麼位置呢?從兩次拋屍的地點來看,凶手都是挑選與渣滓有關的處所,渣滓站和渣滓桶。那麼下一次拋屍應當是在渣滓車上。”
約翰檢察了監控錄相,發明從淩晨剛開門起,到現在隻要迪娜一小我打仗過渣滓桶,當時她把餐盤送出來的時候發明瞭內裡的胳膊,因為她手托著餐盤,以是不成能是她把胳膊放出來的。那麼胳膊應當是在餐廳開門之前就在渣滓桶裡了。
亨特給出了一個讓人無言以對的說法,“我們已經把它賣了,賣給了一個外埠人,但我們不曉得他是誰,昨晚他親身過來把它開走了。”
伍德很無法地說,“因為人手不敷,以是就隻好讓她返來持續乾了,這蕭瑟的小鎮很難招到辦事員。”
“是我。”女辦事員迪娜走了過來。
約翰思疑那群人把屍身藏在箱型車裡運走了,因而他再次帶人來到那座堆棧,務需求找到那輛紅色箱型車。這座燒燬的堆棧已經有些年初了,屋頂上的金屬板已經退色,固然占空中積很大,但是內部非常寬廣,一目瞭然,就連他們掐滅的菸頭都清楚可見,卻冇瞥見那輛箱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