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被安陽郡主送出來以後,沈熙就像是變了小我一樣,一下子就變得勤奮好學起來了,不管是讀書還是習武,都再冇有任何的懶惰。

這是疇前的沈熙不會看的書。

不過,沈熙的根柢到底還是薄了些,之前倒是習過武,但又吃不得苦,隻不過學了個半調子,現在要重新撿起來,當然是極其艱钜的。

自家主子可向來不是甚麼有愛心的主兒,這麼多年來獨一養過的,也就是那隻每天隻會吃的傻鳥兒了,現在這是又想養兔子了?

不過,做主子的都已經發話了,元宵就算再如何饞,又那裡還能再想著將這隻榮幸的小兔子給吃了?

元宵很有些驚奇。

武先生的技藝是極強的,隻不過疇前的沈熙壓根兒就吃不了那習武的苦,三天打漁兩天曬網的,安陽郡主又捨不得逼他,倒叫武先生豪傑無用武之地了。

沈熙一時之間有些恍忽,書上的筆跡頓時就變得恍惚了起來,他想起了關於那強大與否的題目。

然後,就聽到沈熙的聲音。

都城外的某處,沈熙正伏首於窗前的書案之前看書。

他想到阿誰喜好兔子,長了一張白淨標緻的臉的小女人,一句話就如許脫口而出,“兔子那麼敬愛,你竟然要吃了它?”

沈熙固然生得聰明,但實在不是個勤奮的,從小到大不曉得氣走過多少位先生,也就勉強把蒙學學完了,彆的倒是半點都看不出來。

是以,他換了一身寬鬆的勁裝,“從速去請武先生,時候就要到了。”

自從前次差點被人擄了去,厥後又被景泰帝封為了端郡王,然後又被安陽郡主送離了成國公府,這段時候下來,沈熙彷彿俄然就長大了很多。

想不透,元宵也隻能歸於自家少爺的心機他猜不透了。

固然如此想,但元宵還是當即道:“既然主子想養,那就養著吧,主子要不要替這小傢夥取個名字?”

沈熙看了那毛茸茸的兔子一眼。

“少爺……”元宵將手裡的兔子往上提了提,“您看小的逮著甚麼了?”

武先生的父親當年是端王的貼身侍衛,端五薨了以後,安陽郡主到底是女子不好不時帶了保護在身邊,便作了主替武先生的父親置了宅子在京中榮養。

元宵冇重視到沈熙的神采,隻持續鎮靜隧道:“……這寺裡固然清淨,寺裡的齋菜味道也不錯,就是很少能開葷,我們這裡固然有人按期送肉食過來,但要避著旁人的視野,這量總也未幾,小的但是好不輕易纔在後山上逮著了這隻兔子,呆會兒就剝了皮一鍋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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