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結案[第2頁/共3頁]

第三句話,那官員和藹地問:“你所告的這小我,名聲如何?”人家都懶得問你女兒名聲如何。

方阿姨抱定這類心機,第二天雄糾糾氣昂昂上了公堂。她到公堂上改得更加離譜,說餘伯南約她女兒私會,許以婚嫁現在不肯賴帳。

方阿姨顫抖著還想辯論時,那官員卻客客氣氣道:“餘家自認行動不檢,不管是你女兒引誘利用他前去,還是他本身不好,他情願納你女兒為妾,你當場認供畫押吧。”

她那口氣還冇有出完呢。

官員笑起來:“這就是年青,今後做事多想想多謹慎,少與人去爭閒氣。提及來我倒是佩服你家一點,你還肯要阿誰女子,這也是積陰德的事,不然她落個淫婦的名聲,今後也難做人。固然是為告終這個案子的原因,我也得交代交代你,方邵氏一看就不是心安靜的人,隻怕還會肇事。你們可管束方姓女子,可千萬不要再落人把柄啊。”

安老太太也就拜彆,方阿姨也心中稀有,他們既找到本身,也就即是把本身把守起來。她會就此審時度勢,識相為本身和女兒好好著想嗎?

“父親,歸去就存候家祖母作主,把方氏抬入府中,另設屋子,讓她居住養性。”餘伯南之前是怕方明珠膠葛本身,而現在倒是怕方明珠一頭撞死,本身反而不能挽回此事,落個逼死人的名聲。

餘伯南在這個時候,總算體味到好學的好處。欠好學的人,不能出類拔萃,天然稱不上才子。他發誓歸去儘力攻書,再也不中奸人狡計。

審判的官員有樸重之名,方阿姨在本省一住十幾年,對他的名聲也傳聞過。比如孀婦熬兒長大,兒子不孝,孀婦打贏官司;窮和富爭地步,貧民贏了等等……方阿姨血書送到他門上,也是早早想過的。

當堂隻問三件事。

方阿姨胡編亂造,餘伯南是個好學的才子,都能供應證人證明他在學裡他在書房他在拜見同窗。

餘伯南在此時眉頭一動,張張嘴就想說話。餘大人站在他中間,手快的撚上他一下。這件事越快平下去越好,再不能亂出風波。

官員持續責備:“念你守寡經年唯此一女,為你女兒畢生有靠,餘家願娶,你該當感激於心。本官做此月老,兩家都無傷損,莫非不是功德?”

有人上來抓住方阿姨的手按過指模,然後不顧方阿姨哭天搶地把她轟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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