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回寶釵黛玉[第2頁/共4頁]

但三年來,他始終存眷我,他一向在我身邊。

而我當初,是不曉得他對我的愛是那麼深的。

但是,我給他的,隻能是一份殘破的愛。

試想,你平生對著個木頭,或是你有你的思惟,他有他六合,那是多痛苦的事。

為了我,他從故鄉來到廣東,本來是到廣州,卻發覺廣州太亂,又或是想和我隔著間隔的美感,一回身,他去了深圳。

他不再迴避,他叫我老婆,他要具有我。

但是不久,紅杏還是和PRISLEY仳離了。

也是,此人本不該是人間之有。

我和我先生,每天有說不完的話,相互賞識對方。他曾說過,最知我心的人是他,我肚子裡有冇有蟲,他都會曉得。

這就是,非論我去到哪兒,我很快會成為世人眼中的核心,一個被置於台上的女配角。

嗬嗬,對呀,能共對平生一世,當然要找能聊的。

在2002年,我俄然迷上了寫作。在一些文學網站投稿。想不到我的作品很受歡迎,很多文友情願熟諳我,我又成了文學網站的名流。

這當然是搞笑的說法,隻可惜,這個題目或者會擺在一些優先的男人麵前,究竟你要黛玉型的還是寶釵型的?

對的,必然要知心,能談得來。

紅杏感覺,本身的人生如何這麼多事情產生,她看她的同窗,個個都是那麼的平平,結婚生子。

三年前,我已嫁給了你。

我不喜好頭上罩著光環,我不想被人當明星,那種在天空跌下來的感受很痛很痛,因為我已經曆過。

小剛說,我感覺還是寶釵吧,黛玉老是病,要帶她上病院,荷包受不了。

厥後產生的一件事,更大大地增加了我的著名度。

我和我先生熟諳於QQ,然後一見麵,就幾近要決定要平生一世。我的同窗們都大感驚奇,實在,早在見麵前的一晚,我們聊了幾個鐘,就是煲電話,聽著他朗朗的笑聲,那就彷彿已是宿世熟諳,當代要找的人了。

明天看報紙,說一個男人,要找個女人結婚,找了好久找不到,朋友問他為何,他說,我和那些人聊不來,我就要找個能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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