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府衙升堂(下)[第1頁/共3頁]

寧副把總趴在凳子上,兩個衙役啪啪地將水火棍打在他背上。都是兵卒,兩個衙役開端還出工不著力,林嵐便說道:“笞刑當擲地有聲,遵循大京律……”

“寧副把總,林或人再問你一遍,這凶器是從林府搜出來的嗎?”

水火棍一開,大漢拎著順溜出去。在公堂上,一向掙紮的順溜也不敢猖獗,隻是哭啼啼地抹著眼淚。

但是堂外林家老宅的當家人已經有些急了,這事情如果被坐實,恐怕林如海的官帽子恐怕都會有影響,那樣該如何是好?

被林嵐這麼一問,譚千秋臊了個大紅臉。這案子,確切難斷。用刑逼供又逼不得,又不曉得這林嵐是如何才瞞天過海,埋冇犯案顛末的。

兩個衙役狠狠地仗大著寧宏,內心叫苦連天,隻能冷靜地禱告,這寧副把總傷好了,彆把他倆的皮給剝了。

劉典史彷彿把握了統統犯案的證據,說道:“請大人稍等半晌。”

“是。”寧副把總咬牙切齒地說道。

他直了直腰,說道:“從案發到現在,大人您派人去案發明場看了嗎?為何審案審了這麼久,連個定論都冇有?仵作的屍檢陳述呢?李縣令身亡,竟然連如何死的,都要靠一個冇有目睹案發顛末,幾近比草民都要晚到的典史來揣測,敢問,這是斷案還是編故事?”

一個彪形大漢一把將順溜從馬背上拎起來,拿著個包裹走出去,被水火棍攔在堂外。

劉典史神采一凜,道:“林嵐,你莫要避重就輕!寧副把老是為了取你殺人證物,才……”

譚千秋問道:“來者何人?”

“回大人的話,李縣令胸口有一處致命的傷口,並且按照傷口口徑來看,應當是一把匕首。”

林嵐笑道:“譚知府,斷案何時能夠先突入民宅打人取證,再入堂呈供了?”

就如同葛家村一案那樣,林嵐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如果冇法曉得林嵐是如何做到隔空殺人的,那麼這案子就冇有體例判他有罪。如果個小人物,譚千秋早就用刑逼供了,隻是此次的案子過分特彆,這用刑是不成能的。

審案墮入了間斷。

“寂靜!再喧華休怪本官治你個擾亂公堂之罪。”

“出去。”

林嵐閉目,他並不焦急。

大漢眼神狠戾,如同隨便丟渣滓一樣,將順溜扔在地上,疼得順溜哇哇大呼。

“大人,草民想問幾個題目,不知可否?”

一邊的彪形大漢背後一陣惡寒。這個小子真是臨死前都要咬塊肉下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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