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靜鴻說道,“這麼說吧,我們兩人,名為兄弟,實際上稱之為師徒也不為過。聽老一輩的師長們說過,我當時被人拋棄在青城山,有一次師兄跟著師父下山采購日用品和食材,偶然間碰到了我,在師兄的要求下,師父承諾了收留我,以是,纔有了我的明天。”

“看來,你的師父和師兄對你都不錯啊。”?杜一帆笑著說道,“不曉得這寧封子祖師一脈首要研討的是甚麼?”

聽了靜鴻的話以後,固然另有很多不明白的處所,也不曉得他說的到底是真的,還是為了本身能夠吃肉喝酒所編出來的瞎話――不過這都不首要了,首要的是,他們這一次的青城山之行,會不會很順利的停止下去。

“聽我跟你們講。”靜鴻說道,“我們本來是能夠吃肉的。佛經《戒律廣本》寫得很明白:佛教冇有茹素的規定。佛家製止吃的,是‘葷’不假,但是這個葷,不是我們現在的觀點,指雞鴨魚肉一類的植物食品。我們現在講的葷,在最後的佛道兩家被叫做‘腥’,而不叫‘葷’。並且在最早的佛經和道經裡葷字不讀hun,要讀成xun,熏的意義,指氣味燻人的蔬菜,所謂‘葷乃蔬菜之臭者’。《梵網經》講得更詳細:‘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蔥、慈蔥、蘭蔥、興渠是五辛’,葷就是這五種蔬菜。葷字從草頭而不從肉旁,申明葷的原始意義,是植物而非植物,至於葷為甚麼從植物變成了植物,三言兩語說不清,今後有機遇跟你們說。開初,不管是佛教還是玄門,大師以為吃了葷,耗散人氣,有損精誠,難以通於神明,以是嚴加查禁。不過有兩次,我到一些小廟裡吃齋,看到菜裡有蔥有蒜。可見那些廟裡的和尚,佛經還冇有讀通。那麼多的齋,算是白吃了――當然了,和尚與羽士可不成以吃肉,是按照分歧環境,彆離對待,不搞一概而論。我對佛教另有過一點的研討,那佛教內裡分為大乘與小乘。大乘是一心度人,以自度為度人手腕,以是甚麼肉都不能吃。小乘但求自度不求度人,答應吃三種‘淨肉’,也就是我眼不見其殺者;不聞為我殺者;有為我而殺之疑者。對於’比丘得病者‘,也就是生了病的和尚,實施人道主義政策,特彆照顧,甚麼肉都能夠吃。現在,印度,斯裡蘭卡等國度的洋和尚,我國的蒙、藏、傣等少數民族的和尚,都答應吃肉。至於不準吃肉,是在一千四百多年之前,南朝的梁武帝蕭衍起首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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