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有甚麼太大的欣喜,但也不讓人絕望,畢竟對於熱中於交際的人們來講,這已經充足好了。
他們一紙狀師函送到了莫莫的麵前,大抵的意義就是說《前鋒》是顛末註冊的商標,遭到聯邦商標法的庇護。
“這裡有電話,打電話疇昔問問他們籌算要多少錢。”,林奇把檔案丟在桌子上,指了指最後一頁的頁腳,上麵有一串號碼。
並且合法,公道,合情!
終究,林奇還是決定先回布佩恩措置這件事,至於和道格拉斯先生的暗裡會晤,他們今後有的是時候。
我們向來都不害怕反對者,因為我們隨時隨地能夠毀滅他們!
“買?”,電話裡的聲音充滿著一種驚奇的語氣,“不不不,莫莫密斯,你曲解了,這個商標是非賣品,我們不會出售它。”
這纔是真正的聯邦!
那名助理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林奇先生,我以為他們的意義是想要把這個商標賣給我們……”,他減輕了語氣,“……賣一個大代價!”
很暖和的說法,但當林奇洞穿了他的假裝以後,就顯得很噁心。
他很喜好《前鋒》這個名字,也但願本身的雜誌就叫前鋒,但題目是現在這個雜誌名已經被人註冊了。
這些狀師精通聯邦各個州的商標法,這也是他們免費高貴的啟事,他們能在最短的時候裡,為客戶供應最好的法律停業支撐。
莫莫看了一眼林奇,林奇臉上有一抹恥笑,他微微點頭,讓這通電話持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