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含義,或者幫派性子之類的,差人,當局事情職員,不會等閒的紋身,桑切斯胸口的紋身明顯讓他看起來像是某個幫派成員。

桑切斯走到了櫃檯邊上,打量了一下這裡的環境,隨後提出了本身的要求,“我需求一把槍……”

他扭著頭,看向了車窗外的風景,彷彿那烏黑的像是墨水瓶裡的墨水一樣永久冇甚麼竄改的黑夜,就是此時現在最美好的風景。

現在跨國電話還是要通過野生轉接,他冇體例像一個傻子那樣提起電話,奉告轉接員,本身是他媽的一個好人,現在正在透露本身的目標。

“呸……”,他吐了一口血水,把鉗子狠狠的拍在櫃檯上,“這個,加一千八百塊,換一把手槍和一盒子槍彈。”

這位先生想要換個位置,可又感覺本身俄然換位置有能夠會激憤麵前這個一向盯著本身的幫派分子,他隻能持續假裝在看報紙。

他走路的時候乃至感覺本身有點飄,就像是誤食了毒蘑菇一樣。

很快,他混入人流中,消逝不見。

老闆躊躇了一下,又拿出了一個小瓶子,倒出了幾顆藥,“殊效藥,吃下去三個小時內就算有人把你腦袋砍下來,你都感受不到。”

古玩店老闆隨後鬆開了手,他搖了點頭,“錢不敷。”

布佩恩的流浪漢實在並未幾,這裡的統統東西都非常的高貴,流浪漢的餬口承擔也非常重,並且布佩恩的那些社會精英貧乏憐憫和憐憫。

他現在要做的,就是想體例和林奇聊一聊,但這起首需求有一把槍。

可畢竟還是有些人不肯意分開,這畢竟是聯邦的核心,就算是救濟站的炊事也比其他處所好一些。

“剛退役的軍製配槍,已經擦掉了槍號和編號,冇有人能清查到它。”,說著又把一盒子槍彈放在桌麵上,“五十顆槍彈。”

這讓統統都變得費事了。

桑切斯踢了一下櫃檯。

兵器是友愛相同的根本,他八歲的時候就用一把槍和一顆槍彈明白了這個事理,而這個事理讓他的手腕腫了一個多禮拜。

屋外的陽光恰好,他低著頭,腮幫逐步開端紅腫起來。

想著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他躲避著通衢,順著巷子朝著市中間走去,他得先見到林奇才行。

“你有鉗子嗎?”,他俄然問道。

桑切斯這類人一看就不是甚麼好東西,他臉上的,頭上的,手背和手腕處不是傷疤就是紋身,這類人如何能夠是一個“好人”?

他要感激聯邦的科技程度冇有讓這裡的列車時速超越一百千米,不然他從車上跳下來就不是摔了一跤爬起來就能走那麼簡樸的事情了,他有能夠會丟掉本身的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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