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潛規則[第4頁/共4頁]

老馬歎了口氣道:“想開點,還是那句話,出來混,遲早都是要還的!遲早的事,除非真的冤枉,甚麼好事都冇乾過,早點還了,總比帶到陽間去的要好!我聽老輩講,活著的時候如果乾了甚麼好事,死了今後去了陰曹地府就會遭到報應,剝皮下油鍋上刀山甚麼的,但是誰年青的時候冇荒唐過呐?關頭是你得趕在活著的時候還了,身後就放心了,嘿嘿,你看我說這些乾嗎,睡覺!”他翻過身去。

他說:“如許啊,這是功德啊,一看你還真是個頭官司!我奉告你啊,他們再來,你就跟他們談前提,你曉得為甚麼嗎?他們每次抓出去新的犯人,到最後都要把幾件陳年舊案,也就是那種破不了的掛起來的案子,想體例找人認下來,如許就即是他們把案子破了,就會減少未破案件的積存,對上麵也好交代,但是,讓誰抗都得給人家好處,普通就是能夠減輕你的案子的層次,比如三年到五年的,就隻判你個三年,十年到無期的,就隻判個十年,這叫兩邊互贏,這是個潛法則,懂嗎?”

我打斷他說道:“你丫說話太囉嗦,你就直接說,殺人了咋個還法?”

我瞪了他一眼道:“老馬呀,馬哥!快講講啊,你說我該如何辦?就是阿誰如何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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