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潛規則[第1頁/共4頁]

我說:“你丫把話說清楚,如何還啊,如何個還法啊?”

我閉上眼睛坐在那邊,內心在想,他們到底能把握多少?那兩次槍戰,除了有當時在現場的人能夠指認我以外,另有甚麼其他的證據嗎?蓋子還把握了些甚麼?於奇勇真的會完整出售我嗎?

他說:“如許啊,這是功德啊,一看你還真是個頭官司!我奉告你啊,他們再來,你就跟他們談前提,你曉得為甚麼嗎?他們每次抓出去新的犯人,到最後都要把幾件陳年舊案,也就是那種破不了的掛起來的案子,想體例找人認下來,如許就即是他們把案子破了,就會減少未破案件的積存,對上麵也好交代,但是,讓誰抗都得給人家好處,普通就是能夠減輕你的案子的層次,比如三年到五年的,就隻判你個三年,十年到無期的,就隻判個十年,這叫兩邊互贏,這是個潛法則,懂嗎?”

我鄙人麵被窩裡踢了他一腳道:“等下,你轉過來!”

我打斷他說道:“你丫說話太囉嗦,你就直接說,殺人了咋個還法?”

我說道:“但是,我感覺我殺的都是該死之人!”

他轉過來,臉對著我說道:“哪能(上海話,如何)?”

他笑了,說道:“那要看你乾的好事有多大,所謂的殺人償命、負債還錢,你如果然的殺了人,有個前提的啊,必須是你殺了好人,殺了不該死的人,比如阿誰法警槍斃極刑犯就不算殺人,我如許講,你明白嗎?在疆場上,束縛軍兵士把仇敵打死,這都不算,接著說,你如果然的殺了不該死的人……”

我俄然意義到如許說下去的傷害!趕緊笑了笑說道:“我如果殺了人還能在這裡躺著嗎?”

那一天的審判厥後我一言不發,就那樣聽唐警官給我再現那兩次聽起來很刺激的槍戰,第一次是越南幫打上安徽幫的門來,我剛幸虧內裡,第二次是我們主動反擊,我還中了一槍,那槍傷他們也早就驗過,統統都對我倒黴,最後我說道:“行了,你們彆說了,叫唐龍狀師來,不然我甚麼都不曉得!”

老馬從速對小剛說道:“快點去,做幾支巴頭。”就是把煙拆開,用廢報紙再重新卷幾支細點的,如許大師都能夠吸上幾口。

我吸完了,留下一支,對他們說道:“就這一支,你們要不就做幾個巴頭吧。”

我的腦筋有些亂,我也需求時候,就說道:“好吧,費事告訴我的狀師明天來一趟。”唐警官說道:“這個恐怕不可,案情比較嚴峻,在窺伺階段任何人不宜參與,就如許,你好好想想,我們兩天後見。”說完走了出去,陳國慶管束來帶我回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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