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你到底還是不是餬口在這個期間的人啊,他是劉不凡啊,比來剛出了一張專輯,在天下可火的不得了,你竟然不熟諳?”看著我一臉懵逼的神采,沈弘文彷彿更驚奇了。
“有空的時候,幫我跟那位先生問個好,畢竟好久冇見他了,也是有點想他了。”孟城俄然對我一笑,手上的條記本也呈拋物線狀朝我丟了過來。
我們是步行去的彆墅,一來是因為彆墅間隔刑偵大隊也就隻要十幾分鐘的間隔,冇需求開車,二來,從刑偵大隊走到彆墅的半途我們會路過那一片護城河,現在是下午四點半,那些等候家人返來用飯的父母亦或者是老婆應當會在這個點出來買菜,而那些商販在這裡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冇有城管的話,這類小區門口一到四點就人滿為患,為的就是能買上新奇的蔬菜。
換成凶手的角度來想,他不想讓人發明屍身,隻能毀屍滅跡,而像平常那些凶殺犯,在殺死被害者以後常常會拋屍荒漠或者將屍身焚化,但這兩個不管哪一個核心性都過分於強,萬一被人看到或者被人發明,警方順著線索找到了本身,那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了麼。
那小販在我麵前點了一根捲菸,隨後不鹹不淡的說道:“15.8一斤,養殖的,這段時候,誰敢吃野生的,你也不怕吃到人肉?”
孟城考慮了半響,順手就將我的條記本給收了疇昔,對著沈弘文說道:“你帶個法醫一起去,說不定能幫上忙,葉思,如果你的判定失誤,那麼本年你的畢業學分就冇了,曉得了冇?”
我和沈弘文在去彆墅之前先去了一趟位於刑偵大隊內部的法醫處找了一名約莫在三十歲高低的法醫,是個男人,麵孔烏黑,但他在沈弘文口中,倒是一名查驗妙手。
當下,我做了一個更大膽的猜測,凶手如果將被害者的皮肉割下,那麼必將就會留下骨頭,他總不成能用骨頭燉湯吧,以是如果我是這個凶手,已經決定了用被害者的皮肉去豢養這些草魚,那麼我就會將被害者的骨頭碾成粉末,固然碾壓人骨困難了一些,但倒是最好讓這些骨頭消逝的體例,以後我再將殘剩少量的骨頭渣順勢丟到河裡就好了。
歸去的時候,沈弘文一向在嘲笑我,我冇好氣的將手上的這條魚直接就遞給了沈弘文,並奉告他,早晨我們加餐。
我看了一眼麵前的魚販,心想此人到底還想不想做買賣了,跟客人這麼說話,竟然還說到人肉,誰特麼會買你的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