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近半個小時,終究到了市病院。我下車時,回身之際,不經意看了一眼沈易澤,,他有一頭烏黑得披髮著光芒的好頭髮,烘托得張精美的臉更加精美,就個水晶的成品,冷酷而冇有溫度。
一股肝火唰地冒起,我諷刺到道“他都開得起賓利,就拿2萬塊來打發我,他當我是叫花子啊!再如何說,起碼都得翻倍吧!”
俄然間,大門前開來一輛轎車,我立馬愣住,可身子因為慣性就往前傾倒,我以狗扒式撲在空中,幸虧車子速率不快,及時地刹住車,不然我早就命歸鬼域了。車子下來一名約莫四十歲的男人,他暖和地扣問我“蜜斯,你冇事吧!”
眼鏡男不屑的看著我,又拎出另一份條約,我翻開一看,***,上麵的數字就是4萬。看來人家算準,我是貪得無厭的主,我當然得滿足對方的臆想,便大字一揮簽下名字。
等我做完整身查抄,有個帶著眼鏡的男人走進病房,他將厚厚的條約遞給我,機器性地講“鐘蜜斯,按照路程記錄儀,導致車禍的啟事是鐘蜜斯不顧鳴笛提示,強行闖路。。。。。。”
一聽他的調子,我就曉得對方是狀師專家。我不就是摔了一跤,至於用得著狀師嗎?我實在不肯再聽下去,皺眉說“我是法律係大三門生!”
因而我非常不刻薄地笑了,望著司機規矩的說“我冇事,抱愧啊!”
我倒是不美意義了,畢竟本身先違背交通法則。這個司機蠻不錯的,如果換作脾氣暴躁的主,早就罵死我。我偶然瞥見車子的標記,腦筋閃過一個設法,在傾城碰瓷確切是快來錢的手腕,如果那天我真的無路可走,就來傾城專挑名車碰瓷。
司機悄悄地啟動車子,往市病院駛去。一起上,我和沈易澤都保持沉默,氛圍特彆奇特。為了製止不需求的眼神交集,我緊靠著車窗,眼睛就向外瞭望。
但腦袋開端犯渾,我好幾次都合上眼睛,下一秒又強行本身展開眼睛,折騰得我夠嗆。
傾城離黌舍很遠,我可捨不得花一百多塊錢坐出租車。看著時候未幾了,我緩慢地往前跑。
我特彆無語了,昂首看了一眼司機,看來他是誓不罷休了,三十六計,逃為上計,我正籌算撒腿溜人時,後車座窗子落下,暴露一張俊朗的麵孔。
他話裡的意義,就是怕我今後再來欺詐。我向來不輕易活力,此時氣得要殺人的打動。我猛地拉開車門,就一屁股坐進車子裡,再用力得關上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