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最後,想要推行的,本身的音樂和藹概如何辦?

最開端為甚麼想要唱歌呢?

穿戴標緻裙子和高跟鞋的她環繞雙臂,氣勢逼人:“對啊,Teddy偶吧也不是我的口味。我不喜好年紀大的。”她微勾嘴角,劃出一抹壞笑,在暗淡的燈光和妝容的潤色下,顯得非常奸刁:“No Offence,不過統統85年前(KUSH 84年 Teddy 78年 )的年紀比較大的偶吧,特彆是明來歲紀大還喜好用嘻哈穿戴讓本身顯得年青的偶吧,我都不喜好。”

大部分照片很多都是以千程為配角,根基上都是她和KUSH以及其他一些YG的事情職員的合影。女生標緻的五官和笑容讓她即便在夜店如此暗淡的環境下,都能一下子抓住彆人的視野。

Teddy看向較著墮入思慮的或人,再次歎了口氣,又回身投入到舞池裡去了。

那為甚麼會非常固執地想要出道成名呢?

隻要做和唱大眾能夠接管的風俗的音樂,也就是,想要成名,就隻能先從唱彆人喜好的歌,做彆人喜好的氣勢開端,而不是本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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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當真學習了以後,想要將本身喜好的,推許的,酷愛的氣勢,奉告大眾。想要奉告天下。本來另有如許的音樂,如許的音樂氣勢。

Teddy深深地看了一眼充滿疑問的千程,走進了卡座:“你感覺在韓國,雷鬼和K-Pop比擬,哪個會更受歡迎?”

她,還是決定成為一個義無反顧的冒險者。

為甚麼她一向要出道呢?一向胡想著被更多的人曉得本身呢?

這麼長時候,彷彿過於固執目標,連為甚麼要有如許的目標都忘了,隻是想儘體例地倔強的朝本身的胡想走著,就算頭破血流,背井離鄉都在所不吝。

還冇等太陽說話,緊閉的房間門俄然翻開,bigbang大名鼎鼎的隊長權誌龍揉著眼睛走出來:“o mo,勝利終究返來了?”

冰冷的啤酒順著喉管滑下,為內心的煩躁和不安降溫,淡淡的酒精和麥香在唇齒口腔當中環抱,她還是喝著啤酒,一瓶接一瓶。

她很年青,有出錯的本錢,她不想比及年紀更大,才冒然地想要來一個堵上所有身家的冒險。既然要冒險,就應當趁身無分文,毫無拖欠的時候,從速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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